彭×豪示范自己被綁時的樣子。 在小便利店各偷走一只價值5角的“吹泡泡”玩具 據(jù)廣州日報報道:前天晚上9時多,小男孩彭×豪(4歲,湖南人)和黃×文(5歲,福建人)在東莞市虎門鎮(zhèn)赤崗村大道33號名為虎門恭發(fā)百貨的小便利店各自偷走一只價值5角錢的“吹泡泡”玩具。被發(fā)現(xiàn)后,老板娘黃×便用小紅繩將兩位小孩童的手綁在一起,再綁在其店門口的一張桌球臺的桌腳示眾。到其父母先后到時,彭×豪被綁了2個多小時,黃×文被綁近半個小時。
廣東漢章律師事務所律師葉玉斌認為,老板娘黃×的做法涉嫌非法拘禁罪,警方應介入調(diào)查。
男孩彭×豪的父親告訴記者,昨晚快11時左右,他得知自己兒子被小便利店老板娘用繩綁在店門口示眾,于是他立即趕往那家便利店,當時他看見自己兒子的一只手被繩子綁在了該店門前的一張桌球臺的一個角上,神情沮喪。他立即跑過去,把綁在兒子的繩子解開。有人告訴他,他兒子在這里已經(jīng)被綁了2個多小時。
該便利店老板娘黃×則表示,這兩個小孩半小時內(nèi),先后3次偷偷從店門口沿著柜臺爬進她的店,想“偷”走她店里柜臺上的商品。最后一次,被她發(fā)現(xiàn)了,而且抓了個正著。怕他們兩個小孩逃走,便用繩子把兩個小孩的手綁在桌球臺的腳上?!?br/>
“我這樣做是想嚇唬他們倆,讓他們長記性,免得下次再來"偷"東西。同時,也希望讓他們父母知道,讓他們好好管好自己的孩子,以免長大了做壞事?!秉S×強調(diào)說。
店主涉嫌非法拘禁罪 記者采訪了廣東漢章律師事務所律師葉玉斌。葉玉斌認為,黃×的做法已涉嫌非法拘禁罪,警方應該介入調(diào)查。黃×將兩位小孩綁在店門口的桌球臺上,便是限制了兩位小孩童的人身自由,且時間較長。由于兩位小孩只不過是四五歲,為未成年人,限制小孩的人身自由比限制成人的人身自由其性質(zhì)更為惡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