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為報復雇兇鬧市潑硫酸 案件主謀一審判死刑
海口網(wǎng)10月3日消息? 鄂州男雇牢友報復房產(chǎn)公司負責人,鬧市潑硫酸傷無辜。昨日,記者從鄂州中院獲悉,4名被告均獲刑,其中兩人判死刑。
去年8月,胡光錫與鄂州一房產(chǎn)公司負責人胡某有積怨,遂出資6萬元為酬勞,雇請陳飛紅幫忙將胡某的眼睛弄瞎,陳飛紅指使陳波邀約莫德家等人實施。
去年9月2日早晨,程良勝、洪梁駕車行至鄂州市南浦路一十字路口處等紅燈時,莫等人誤以為胡某坐在車內(nèi),將硫酸潑向車內(nèi)。經(jīng)鑒定,程良勝、洪梁所受損傷均為重傷。
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胡光錫和陳飛紅死刑,判莫德家無期徒刑,判陳波15年有期徒刑。同時判決兩名受害人獲民事賠償130多萬元。
一審宣判后,四被告不服判決,向省高院提起上訴,該案已進入二審程序審理。
[來源:荊楚網(wǎng)-楚天都市報] [作者:王德華 孟衛(wèi)軍] [編輯:王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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