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讀費、補課費、教輔材料費、體檢費、試卷費、班會費……中小學校五花八門的收費到底有多少?誰也說不清。今年召開的全國治理教育亂收費部際聯(lián)席會議透露,2009年,全國共清理廢止教育收費項目累計1018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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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教育亂收費問題,我國政府和教育部門多年來屢屢發(fā)文禁止,據(jù)說已有幾百次。就在今年7月,國家發(fā)改委和教育部還共同發(fā)出通知,嚴禁中小學以服務性收費、代收費名義亂收費。然而,教育亂收費并未因此而銷聲匿跡。例如,9月剛開學,山西運城市教育局就下發(fā)文件,要求各中小學校配合保險公司為學生辦理“學平險”。此行為明顯違反兩部門“以代收費名義亂收費”的通知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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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本版刊登的幾封讀者來信反映的擇校費、借讀費、教輔材料費、補課費、水費等問題,大多是治理教育亂收費中的熱點問題,也是難點問題。“熱”是因為這些問題在許多地方、許多學校普遍存在,群眾反映強烈;“難”是因為各地近年來下了很大力氣治理,卻收效甚微,群眾依然反映強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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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國家統(tǒng)計局調查,高昂的教育費用已成為適齡子女居民家庭中一項沉重的負擔,有七成家長覺得難以承受,而亂收費更令學生家長苦不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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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教育亂收費難以根治,以致成為社會頑疾?一是政府部門對教育投入不足,使學校難以維持正常運轉,更難于發(fā)展。二是教育資源失衡,特別是優(yōu)質教育資源稀缺,學校“價碼”不斷提升,為在激烈的競爭中搶到“一杯羹”,家長不得不花大把的錢。三是利益驅使。一些學校私設小金庫,巧立名目亂收費,用于教職員工福利等。四是監(jiān)管不嚴,查處乏力。對于一些學校頂風違紀亂收費的行為,其主管部門總是以學校困難為由袒護,督查也是走過場,致使亂收費現(xiàn)象屢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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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一些學校為逃避檢查,在收取擇校費、借讀費時,讓學生家長承諾交的是“捐資助學費”;收取的教輔材料費、補課費、保險費等費用,也都說是學生家長自愿交的。這種“被自愿”的亂收費行為,讓學生家長頗為反感,不堪重負,也使教育亂收費的隱蔽性、危害性增加,治理難度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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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教育亂收費問題,必須標本兼治,且重在治本。各級政府應加大對基礎教育的投入,保障教育經(jīng)費的充足,努力實現(xiàn)教育資源均衡發(fā)展,與此同時,要完善收費公示制度,提高收費透明度,加強監(jiān)督檢查工作,嚴肅查處違規(guī)收費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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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困擾著千千萬萬個家庭的教育亂收費問題,最近教育部又發(fā)布關于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問題的10條意見,明確表示,力爭在3至5年內,使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不再成為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希望在政府部門高度重視下,教育亂收費問題能夠得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