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東新市場亂提攤位費被查 豬肉攤位費降至900元/月
??诰W(wǎng)12月7日消息 樂東縣城抱由鎮(zhèn)新建的第一農貿市場豬肉攤位租賃費為1100元/月,較毗鄰的老農貿市場大幅提高,攤位出租方甚至要求豬肉攤無條件銷售由他們統(tǒng)一供應的豬肉,否則將收回攤位和租金,且不退還押金,此舉引起了廣大豬肉攤主的不滿。昨日,本報報道引起了樂東縣委縣政府領導的高度重視,相關部門已展開調查。
樂東縣商務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第一農貿市場攤位出租方指定豬肉貨源的做法不妥,若出租方要按此規(guī)定進行操作,商務局將會出面進行必要的干預,責令出租方進行整改。而樂東縣物價局局長陳宇表示1100元/月的攤位租賃費,已超出了物價部門核定范圍。出租方如果要以1100元/月的價格出租攤位,無疑就是亂收費。物價部門會做出處罰,并責令責任人整改。
昨日下午,記者和第一農貿市場攤位出租方一名陳姓負責人取得聯(lián)系,他說考慮到樂東縣城的實際消費水平,他們公司決定將豬肉攤位費降到900元/月,以便廣大豬肉攤主接受。
[來源:海南特區(qū)報] [作者:羅曉寧] [編輯:王小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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