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的是錢,我就打死你,我寧可給你賠……”近日,在長春市,一輛紅色的馬自達轎車將一位老人撞倒在地,隨即從車上下來一名身穿警服的青年男子,對老人和其女兒大打出手,并口吐以上狂言。男子囂張的氣焰引來上千人圍攻,警方經過3個多小時的勸解和耐心向群眾說明情況,才將肇事男子“解救”出來,并帶回警局接受訊問。經了解,該男子不是警察,最后因毆打他人、私自著警服,被處以治安拘留15日,并處罰款500元。(12月6日《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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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警察卻穿著警服,撞人后,一不道歉,二不及時救治,反而先罵人,后打人!這“警服男”氣焰夠囂張,道行不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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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天化日之下痛毆一對弱母女,并揚言“我有的是錢,我就打死你,我寧可給你賠”,讓人不禁要問:“有錢的‘警服男’,你戾氣何來?”開著“馬六”就可以橫沖直撞嗎?穿著警服就可以欺負弱小嗎?有錢就可以把別人的尊嚴踩在腳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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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位路過的女士看到母女被打的慘狀后,哭了;幾名小伙子發(fā)現此等暴行后,怒了。驚詫、同情、憤怒,人們的怒火被徹底點燃,剛才還青面獠牙,大打出手的男子害怕了,躲在車里不敢出來。人越聚越多,一個人施暴,短短的時間,引來上千人圍攻。要不是警方出警及時,處置妥善,“警服男”或許早已經連人帶車燒毀在眾人的怒火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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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群眾之所以如此憤怒,和打人男子身上穿的警服有很大的關系。在一般人的印象中,穿警服的就是警察,警察撞人后又打人,能不引發(fā)眾怒嗎?這就讓人納悶了,一個“無固定職業(yè)”者為何身著警服?警服又從何而來?已經被“警服男”暴行徹底激怒的民眾需要一個合理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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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太多太多的事實已經告訴我們,這些不怕事,敢惹事,好鬧事,事前“無所畏”,事后“無所謂”的囂張之徒,要么是有一個叫“李剛”的爸爸,要么是家里養(yǎng)著一群叫“阿堵物”的打手?!熬小毕茸踩?,后罵人,再打人,從頭至尾,牛氣沖天,面目猙獰,讓人不得不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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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不愿看到最后登臺的又是“李剛”或者“阿堵物”們,那樣的話,必將再次引發(fā)民眾對特權階層的聲討。只希望這僅僅是個例,寧愿相信“警服男”是一個“異裝癖”和“天生暴脾氣”:穿警服是因為心理有問題,撞人又打人是因為性格有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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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僅僅是我個人的美好遐想。民眾是不會隨著“警服男”被治安拘留15日,并處罰款500元而長舒一口氣的,因為令大家震怒的不僅是暴行本身,還有施暴者身上那套詭異的警服。長春這場千人圍觀“馬六”事件不應如此匆匆了事,必須扒下施暴者身上詭異的“警服”,還事實一個真相,給民眾一個合理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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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好比電影中的完美結局都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但因為沒有找到惡生成的源,下一集中惡人又復活了,又是一番打斗,又是同樣的結局,千篇一律,觀眾都膩歪了。但愿這次不要讓民眾膩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