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3月31日消息??一伙男子跑到采沙場敲詐并阻撓采沙場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采沙場老板一怒之下帶人持刀與對方發(fā)生爭執(zhí),導致兩名男子一死一傷。采沙場老板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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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9日,澄邁村民陳大等4人,結伙來到澄邁金江鎮(zhèn)博潭村某采沙場,阻撓沙場開工,向采沙場老板王多財強索錢財,但遭到王多財的拒絕,雙方不歡而散。當天下午3時許,陳大、陳旻等8人又跑到采沙場,氣勢洶洶地再次在采沙場阻撓開工。王多財一怒之下,便與附近村民王品等人拿著3把長柄鉤刀和1根鋼管,與陳大等人發(fā)生激烈爭執(zhí)。期間,王多財持刀砍傷陳大的左上臂和右大腿,王品等人將陳旻砍傷。后經法醫(yī)鑒定,陳大系被砍傷后,失血性休克死亡;陳旻受輕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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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定,陳大、陳旻等人無理索錢并阻撓他人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應承擔一定的過錯責任。最終,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王多財有期徒刑14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并判令其向陳大親屬賠償9.87萬元,向陳旻賠償1.6萬余元。(文中人物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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