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晉江4月9日電(林永傳郭斌)9日中午12時許,福建晉江市公安局指揮中心接到群眾白某報警稱,其老鄉(xiāng)姚某英一家人可能出大事了,請求公安機關出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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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報案后,晉江市公安局永和派出所值班民警根據(jù)白某指認,趕往姚某英位于晉江市永和鎮(zhèn)巴厝村的出租房內,發(fā)現(xiàn)姚某英(女,41歲,重慶市酉陽縣人)及其兒子、女兒等3人已經(jīng)死亡,確認為一起故意殺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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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案情報告后,泉州市市長李建國,泉州市委常委、公安局長陳加瑤,晉江市委書記尤猛軍、市長劉文儒等指示公安機關全力以赴開展偵破工作,力爭快偵快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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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委常委、公安局長陳加瑤,晉江市委書記尤猛軍,泉州市局副局長、晉江市局局長陳昌明等第一時間前往現(xiàn)場,組織指揮案件偵破工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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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會同晉江市局刑偵大隊、轄區(qū)派出所警力組成聯(lián)合專案組開展偵查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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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jīng)過細致、深入的調查、訪問,有群眾向專案組反映:死者姚某英生前與一名重慶籍男子同居,并帶領一對兒、女隨該男子及其兒子等5人租住在一起,最近經(jīng)常聽到姚某英同該男子的吵架聲,有時吵得還很激烈,且該男子在案發(fā)后去向不明。專案組通過向報案人白某以及在巴厝村務工的重慶籍人員了解,獲悉與死者姚某英同居的男子為李某遠(男,41歲,重慶市酉陽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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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案發(fā)現(xiàn)場周邊群眾提供的情況,專案組初步確認李某遠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立即以其為重點展開偵查。與此同時,專案組發(fā)現(xiàn)李某遠與4月9日上午11時許永和鎮(zhèn)邵厝村福裕板材廠管理人員許某被故意傷害案(許某受傷正在醫(yī)院救治)群眾提供的嫌疑對象及其相似,決定對兩起案件進行串并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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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偵查工作有條不紊進行之時,在永和鎮(zhèn)巴厝村一石料場處理一起摩托車墜入石窟事件的永和派出所民警向專案組報告,騎車墜入石窟的男子外貌特征與李某遠相似。專案組迅速組織群眾進行辨認,確認死者為李某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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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現(xiàn)場調查情況,結合死者姚某英以及嫌疑對象李某遠的熟人、老鄉(xiāng)提供的線索,專案組初步判定李某遠即為“2011.4.9”永和鎮(zhèn)巴厝村故意殺人案的作案嫌疑人,該嫌犯在殺害姚某英等3人后,又前往永和鎮(zhèn)邵厝村福裕板材廠對管理人員許某實施傷害,最后騎摩托車墜入石窟畏罪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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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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