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黑龍江省有關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證實,4月26日發(fā)生在雞西市滴道區(qū)的“礦難瞞報”傳言確為事實,礦主初步交代有9人遇難。(5月2日《新華每日電訊》)
種種跡象表明,此次礦難是地道的“人禍”,瞞報只不過是其中的一部分。黑龍江雞西市宏鑫源煤礦屬于國家安監(jiān)總局的2007年關閉礦井之列。如果是這個礦發(fā)生了礦難,則說明一個已被關閉多年且正在被整合不允許生產的煤礦仍被盜采,并發(fā)生了礦難。
礦難發(fā)生后,有舉報、有傳言,連外地媒體都知道了的信息,當地監(jiān)管部門仍然行動遲滯。詭異至極的是,從27日記者調查開始到30日,近四天時間里,仍然聯系不上區(qū)煤管局長。此外,駐廠監(jiān)察員的“請假”,礦主的聯系不上,加上定性為“心臟病”的死亡證明,去向不明的礦工“崔世富”,以及不知究竟的“陳忠全”,種種反常之象如同一部懸疑劇中的“情節(jié)”,讓礦難事故變得撲朔迷離。
有趣的是,在媒體和輿論的倒逼下,當地政府兵分13路,調查了四天只得出了“沒發(fā)現發(fā)生礦難的跡象”的結果。而省有關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一夜就查清,“礦難瞞報”傳言確為事實。可見這調查不在水平,而在態(tài)度。兩相比照,不難發(fā)現當地的所謂調查,更像在掩飾和“另一種瞞報”——企圖“瞞天過?!?對事故和真相進行掩蓋,以達到逃避責任,避免處罰的目的。
此次礦難,當地的過錯何止此一端:一方面,不管是疏忽還是縱容,讓一個沒有開采資格的礦或明或暗的開采,都應承擔管理不力的責任。出現任何后果,都應為此承擔道義和紀律上的處罰;另一方面,對于事件的消極態(tài)度,足以證明其間有太多的利益盤算和勾結,欲蓋彌彰的做法,不但得不到理解與信任,反倒會激發(fā)猜疑和質問。
雞西礦難誰在瞞報,這是當前誰都想搞明白一個問題。原本,這個問題應當由當地部門來解答,可他們卻給了我們“四天無果”的背影,讓一個謎團變成了無數個謎團。一夜查清與四天無果其實是一條線索,讓外界在加劇疑問的情況下,不得不對有無官商勾結進行猜想。如果再聯想到之前一系列瞞報和“收買”等事件,我們有足夠充分的理由要求當地有關部門交代你們究竟做了些什么?你們想做什么?
事實再一次證明,幾乎每一次礦難,其實都是責任事故。明知在信息如此暢通的今天,紙包不住火,為什么當地還要行“掩蓋”之實呢?或許,“今年是地方政府換屆年,出了事故不好辦,請你關照一下”是最好的解讀。原來,所有的責任、安全與民生,都不如個人的官位和前途重要。只不過,別人關照了你們,那又拿什么去祭奠那亡去的靈魂呢?靠什么去消解外界的疑慮,化解公眾心中的憤怒呢?(堂吉偉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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