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高中畢業(yè)生悉心打造出的“國家機關”,在短短4年時間里的業(yè)績異常驚人:全國7個省市設有分支機構,330多人受騙,1600萬元的“收益”入賬……
這個山寨機關的全稱是“中國天平調查員管理局”(以下簡稱“中調局”),46歲的章寧泉被譽為“史上最牛山寨局長”。
7月20日,章寧泉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合同詐騙罪兩罪并罰,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承辦此案的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的檢察官葛燕表示,章寧泉將沒有新意的詐騙手段通過一些“道具”用到了極致,“這場騙局是各式各樣社會問題的集中體現”。
“中調局”的辦公地點設在司法部的老大樓。在它的履歷表上,“中調局”是司法部一個廳局級機關,下設黨總支、總工會、調查管理處、人事處、證據調查處等9大處室。不僅組織機構完全模仿國家機關,這個山寨局調查人員的警服、工資制度、紅頭文件等都仿得惟妙惟肖。
這顯然在客觀上增加了章寧泉騙術的可信度,章寧泉以司法部下設機構之名在各地招收調查員,吸引了很多就業(yè)困難的受害人。
“加入者先要交納38000元或58000元不等的培訓費,”葛燕說,章寧泉抓住這些人急于找到一份穩(wěn)定工作的心理,以能夠解決公務員編制或事業(yè)編制進行詐騙,屢屢得手。
為了讓受害人更加深信不疑,章寧泉還利用注冊成立的“北京天平視點社會調查事務所”向中國就業(yè)技術培訓指導中心遞交有關申請,申請與該部門合作開辦商務調查員培訓班。
但是,合作僅進行了3個月就終止了,原因是對方認為章寧泉在做虛假宣傳。然而,章寧泉仍向招收的調查員承諾,將發(fā)放由國家勞動保障部門頒發(fā)的有關職業(yè)資格證書。
葛燕認為,社會上名目眾多的培訓真假難辨,其中相當一部分是借“培訓”之名,行騙財之實。
“我國法律、行政法規(guī)沒有具體的限制性規(guī)定,任何公司、企業(yè)只要在工商注冊登記的經營范圍內加上‘培訓’,就可以開展以此為名的經營活動?!备鹧嗾f,監(jiān)管缺位增加了消費者的甄別難度,也給了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機。
僅此一項,就有330余人受騙,涉案金額高達500萬元。
這個“國”字頭的“機關”也吸引了很多企業(yè)。2005年,章寧泉虛構受“中國好產品、好品牌評定中心”委托、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中國好產品、好品牌”調查評比活動的事實,與某鞋業(yè)公司合作,約定由其制作銅牌、證書外殼、證書架框等相關物品,騙取98萬元。
2006年,章寧泉稱司法部要規(guī)范全國調查行業(yè)車輛,指定浙江某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越野車作為“全國調查員專用車輛”,騙取汽車共計41輛。騙術得逞后,“章局長”承諾“中調局”機關幫助推銷該品牌汽車,并以借款的名義從該公司騙得400萬元。這些車輛噴上藍白漆,側面寫上“調查”,車前放上“特許通行”的牌照。據眾多被害人說,這種車牌在經過很多地方上的高速公路收費站時,竟然真的不用繳費。
葛燕認為,當下,各類產品評比或指定用品活動泛濫,缺乏規(guī)范,客觀上也造成消費者和商家盲目信賴各種“金獎”、“冠名權”、“被指定品牌”等榮譽。實際上,評比主體的資質和條件、評比活動由什么組織進行公證和監(jiān)督,以及評比結果是否經過國家相關部門的準許進行公布,此結果是否合法有效,都應該有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實施細則加以規(guī)范,杜絕以報名費用多少定名次等不良現象。(李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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