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9月9日電綜合報道,針對2009年8月中國臺灣地區(qū)民意代表高金素梅帶人到靖國神社于上個月被函送法辦一事,日本東京地方檢察廳8日決定不起訴。
“中央社”報道稱,東京地檢宣布不起訴高金素梅。不起訴的情況通常是會公布“緩起訴”或“罪嫌不夠充分”等處分內容,但是東京地檢認為,考慮到靖國神社在警備上的問題等各種利害關系,認為不應明示處分內容。日本共同社報道稱,檢方就決定不起訴的理由和詳細內容表示“涉及隱私”,未對外公布。
高金素梅于2009年8月11日在靖國神社與47人一起進行抗議示威活動時,與企圖阻擋他們闖入靖國神社的神職人員等6人發(fā)生肢體沖突,造成1人右手受輕傷。
上個月,高金素梅以涉嫌“妨礙業(yè)務”、“對禮拜所不敬”、“傷害”等行為,被日本警視廳函送檢方。
高金素梅一貫呼吁日本政治家停止參拜靖國神社,并反對靖國神社合祀中國臺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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