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诰W(wǎng)9月26日消息??今年1月11日,九江學院政法學院年僅39歲的副教授、院長李長江在辦公樓內被人殺害并焚尸。案件告破后,真相令人震驚:殘殺院長李長江的,竟然是該院教授、副院長張俊,而李長江對張俊還曾經(jīng)有過知遇之恩。昔日的同事加好友,為何反目成仇,甚至殘忍殺害對方?25日,記者了解到,這起廣受各方關注的副院長殺院長案已經(jīng)開庭審理,張俊一審被判處死刑。隨著案件的審理,此前案件一些不為人知的細節(jié)也逐漸浮出水面。
事發(fā):政法學院院長離奇失蹤
從1月11日上午開始,九江學院政法學院的老師就發(fā)現(xiàn)院長李長江神秘失蹤了,打他的手機始終處于關機狀態(tài),李長江的家人也不知道他的去向。由于臨近寒假事務繁多,無奈之下,學院有關人員找出備用鑰匙,打開了李長江位于學?!昂竦聵恰钡霓k公室,發(fā)現(xiàn)原本整潔的辦公桌變得凌亂不堪、窗簾也被扯落下來。老師們有了不祥的預感,13日中午,學校向警方報案。
接到報案后,警方立即派出警力,與九江學院方面一起進行尋找。當日14時左右,警方在距離李長江辦公室不遠處還沒有安裝電梯的電梯井里發(fā)現(xiàn)了一具被燒得面目全非的尸體,經(jīng)辨認和DNA檢驗,確認死者正是失蹤了2天的政法學院院長李長江。由于此案發(fā)生在大學校園內,被害人又是該校政法學院院長,在社會上知名度較高,案件發(fā)生后,立即受到社會各界的極大關注,一時間猜測紛紛。
通過大量的調查走訪,警方了解到李長江平時與其同事、政法學院副院長張俊之間有一些矛盾,積怨甚深,并且在案發(fā)時間,張俊手機也打不通,去向不明。
13日下午,警方依法傳訊了張俊,由于張俊是法學教授,心理素質非常好,被傳訊后,一開始拒不承認。但在警方的強大心理攻勢之下,張俊最終交代了殺人焚尸的犯罪事實。
行兇:申請經(jīng)費遭拒竟下殺手
隨后,張俊又上前用鎮(zhèn)書石對著李長江的后腦繼續(xù)砸了幾下,并將辦公室的門反鎖,再次用凳子猛砸李長江的頭部、面部,最后將李長江勒死。
滅跡:花了一天時間清理現(xiàn)場
確認李長江已經(jīng)死亡后,張俊把尸體拖到辦公室的配電房內,戴上手套、換上李長江的皮鞋,處理辦公室內的血跡。在此期間,先后幾次有人敲門,李長江的手機也響了起來,他就把手機電池取下,同時把辦公室的座機線也拔掉。當他把血跡處理干凈時,已經(jīng)是16時許了。
張俊又用李長江辦公室的電腦和打印機,打印了一張李長江欠錢賴賬被人帶走的字條,以轉移視線。打印好字條后,他休息了一會兒,喝了幾口礦泉水。等到18時30分左右,他才從李長江的辦公室出來,把樓道的門關上后,再打開電梯間的門,將李長江的尸體拖出辦公室,扔進電梯井里。
之后,他回到家中拿了4瓶酒精,再來到電梯井,將酒精淋到李長江的尸體上,點燃后離開,并于23時30分左右回到了家中。
積怨:曾有知遇之恩,但卻反目成仇
據(jù)了解,張俊今年43歲,外表文弱,性格較內向。歸案后,他寫下了一份悔過書,悔過書清楚地寫出了他與李長江之間由知遇之恩、親密同事加好友再到形成積怨,以至于殘忍下殺手的全過程。
2003年,張俊大學法律系研究生畢業(yè)后,被時任九江學院法學系(2006年底法學系升格為政法學院)副主任的李長江招入政法學院,業(yè)務能力突出的張俊深得李長江賞識,進校后不到三個月,李長江又極力推薦張俊當上了教研室主任,兩人關系一度十分密切,還曾經(jīng)合作署名發(fā)表過論文。
2004年,張俊又被破格聘任為法學系副主任,與李長江成為平級關系。隨著時間的推延,張俊覺得自己的業(yè)務能力在整個法學系是最強的,不必再對李長江言必恭聽,他慢慢疏遠了李長江,在一次會議上,兩人甚至拍起了桌子,矛盾由此公開化。
2007年,李長江被任命為政法學院院長,而張俊仍是副院長,張俊很不服氣,內心的積怨越來越深。2009年,張俊被破格評為教授。作為教授的張俊,擔任著副院長職務,而作為副教授的李長江,卻擔任著院長職務,張俊覺得自己無論是學歷上、職稱上還是學術成果上都超過了李長江,院長的位置應該是自己的,他的心理更加不平衡。這種積怨,終于在今年1月11日申請經(jīng)費遭拒后爆發(fā),他自己也走上了一條不歸之路。
“我感到非常后悔,非常對不起李長江的家人,對不起我自己的家人,也對不起培養(yǎng)我的學校和老師!”事后,張俊這樣向李長江的親屬道歉。
結局:一審被判死刑,賠償40余萬元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張俊犯罪手段特別殘忍,情節(jié)特別惡劣,后果特別嚴重,他雖當庭認罪,但不足以減輕其罪責,依法應予嚴懲。
在此案中,李長江的親屬提出了賠償152萬余元的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其中精神撫慰金100萬元。由于精神撫慰金不屬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范圍,因此法院對此不予支持。
綜合案件情況,法院以故意殺人罪依法判處張俊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被害人親屬死亡賠償金等40余萬元。
一審判決后,張俊不服判決,目前已提出上訴。(曹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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