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西安未央區(qū)第一實驗小學為部分學生發(fā)放綠領巾,要求這些學生進行佩戴。據該校教師解釋稱,學習、思想品德表現稍差的學生沒有紅領巾,所以該校便為這部分學生發(fā)放了綠領巾以資激勵。(10月18日《華商報》)
紅領巾是國旗一角,是少先隊員的象征,“綠領巾”怎么能與之相提并論?更何況,《中國少年先鋒隊隊章》中并沒有對“綠領巾”的規(guī)定,“佩戴綠領巾不符合全國少工委有關規(guī)定”,共青團中央早在2004年就開始在全國查糾“變色紅領巾”行為。
孩子的世界是彩色的、快樂的、流動的,不是黑白色的、非此即彼的、固定不變的;孩子的成長固然需要學校進行積極引導和教育,但不能假借教育的名義,簡單粗暴地對他們進行分類和侮辱。給調皮的、學習不好的學生佩戴“綠領巾”,無異于給他們貼上“差生”、“后進生”的標簽。這種荒唐的做法,不僅與“激勵孩子成長”目的背道而馳,反而會讓孩子幼小的心靈產生自卑感,不利于身心健康成長。
世界上沒有兩片完全相同的樹葉,人類社會中也不存在兩個完全一樣的孩子。按照現代教育理念,每個孩子都有屬于自己的潛能、特質和特點,對孩子的評價指標和發(fā)展渠道應是多元的,動輒采用單一、僵化、呆板的標準,把孩子分成“三六九等”,只能見證教育方式方法誤入歧途、教育思維“黔驢技窮”,在本質上講,這是一種教育軟暴力。
教育是一項事業(yè),更是一門藝術。學校給“差生”佩戴上“綠領巾”,并且要求上學、放學都不能解開,不然老師就在班上點名批評,這種既缺乏人文精神、科學理性,又缺少教育藝術的“激勵教育”,除了及早糾正,還需要深刻反思。(陳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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