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2月30日電據(jù)共同社29日報道,堆積在福島縣內(nèi)污水處理廠的污泥已達約2.1萬噸。這些污泥受福島核事故影響無法焚燒、填埋或作為水泥等進行再利用。截至本月2日,全國13個都縣共有7.8萬噸污泥堆積在處理廠,福島縣的污泥量約占總量的四分之一。
按照日本國家標準,若污泥焚燒灰中的放射性銫活度低于每千克8000貝克勒爾,則可與普通廢棄物一樣由地方政府填埋處理。雖然福島的污泥在5月的檢查中銫活度高達每公斤44.6萬貝克勒爾,但現(xiàn)在大部分污泥已降至8000貝克勒爾以下。然而,由于居民擔憂等處理工作進展緩慢,且每天約新增100噸污泥。
據(jù)日本國土交通省稱,其他擁有大量污泥的地區(qū)有宮城縣約1.6萬噸、神奈川縣約1.5萬噸、埼玉縣約7900噸。很多縣都通過焚燒或填埋減少污泥量并進行再利用。
福島縣柳津町雖建有填埋污泥的最終處理廠,但該町稱“不斷被更改的標準不可信,無法保證居民安全”,因此拒絕污泥運入。福島縣政府也稱:“由于居民擔心輻射影響,無法在反對呼聲中強制進行。”污泥處理工作未取得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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