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厚生省的統(tǒng)計結果顯示,截至3月1日,東日本大地震重災區(qū)巖手、宮城和福島三縣仍有約35萬災民“無家可歸”,其中約27.6萬人住在本縣的臨時住宅,約7.3萬人住在外縣其他地區(qū)的臨時住宅。
截至2011年年底,三個重災區(qū)的災后重建住宅開工率為零。直到今年2月,重災區(qū)重建住宅第一個項目——福島縣相馬市一處約180戶的項目才正式開工。重災區(qū)中待建住宅最多的宮城縣,2012年計劃開工的項目只包括300戶人家。日本災區(qū)住宅重建為何步履維艱?
一是因為“眾口難調”。當年阪神地震后,住宅重建因僅以入住速度為先,拆散了原有社區(qū)框架,致使鄰里關系生疏,曾出現“孤獨死”等現象。為吸取這類教訓,此次重建住宅強調維系原有社區(qū)鄰里框架,力求集體搬遷。然而,卻出現了“眾口難調”的現象:青年人希望搬遷高層新住宅,老年人希望原地重建;有希望住獨門獨院的,有希望住公寓的;經濟狀況好的希望居住寬敞一些,經濟狀況差的希望能有小戶型,導致多次討論也拿不出定案。
二是因為資金不足。例如宮城縣南三陸町,去年6月就制定好集體搬遷計劃。上級政府答復說,所需費用3/4由縣政府和中央政府負擔,1/4由南三陸町政府負擔。然而,這1/4的費用就相當于南三陸町政府年度財政預算的5倍。
三是因為尚無地價。政府負責出資收購災民原住宅用地。搬遷居民希望原住宅用地盡可能賣出好價,以減輕購買新住宅的經濟負擔,但幾乎所有地區(qū)尚未核算出海嘯災區(qū)的土地價格。究其原因,一是地震災區(qū)缺少鑒定土地價格的專業(yè)人士,導致鑒定進展緩慢;二是地價標準難以確定,按市場價格,災區(qū)土地單位面積價格肯定低于受災之前。
四是因為公共設施布局尚無定案。居民盼望市町村各級政府、醫(yī)院、學校和商店等公共設施盡早確定規(guī)劃地點,以作為居住區(qū)地點選擇的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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