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張妙家人要求藥慶衛(wèi)兌現(xiàn)藥家鑫“遺贈”20萬元的案件在西安新城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兩家當事人都未出庭
本案于今年2月27日在陜西西安新城區(qū)人民法院立案。
藥家代理人馬延明及此前曾表示不一定會到場的張顯,昨日出現(xiàn)在了庭審現(xiàn)場。
上午9時30分,新城區(qū)法院主審此案的審判長準時敲響法槌,宣布開庭。原被告雙方均未露面,原告方由共同代理人雷搗出庭,而被告方則由代理人馬延明及兩名律師出庭。而在此次庭審中,作為證人出席的張顯未被允許進入法庭。
3個問題成為庭審焦點
在兩個多小時的審理過程中,原被告雙方圍繞藥家鑫父親藥慶衛(wèi)在2011年5月31日和6月5日發(fā)布的3條微博展開激烈辯論,焦點集中在“遺囑、遺贈是否存在”、“20萬是否屬于藥家鑫的財產”、“如果遺贈存在是否已過處置期”等問題上。
對于這三個問題,原告張家代理人認為,藥家鑫對自己給張家造成的痛苦和損失,感到后悔,于是立下了藥慶衛(wèi)微博中公布的遺囑。微博中明確提到20萬元是藥家鑫的“最后的愿望”,雖然藥家鑫的父親藥慶衛(wèi)在微博中沒有使用遺囑一詞,藥慶衛(wèi)所寫的微博也不是遺囑本身,但卻體現(xiàn)了遺囑的客觀內容,證明了藥家鑫遺囑的客觀存在。
藥家代理人認為,藥家鑫在被執(zhí)行死刑前,并沒有立下關于“贈與20萬元”的遺囑,因為從藥家鑫看押期間到被執(zhí)行死刑前,藥慶衛(wèi)只在被執(zhí)行前見過一次藥家鑫,藥家鑫從來沒有說過此類的話。要說有遺囑也就是在被執(zhí)行前,寫下“請把我在看守所的那些東西轉交給我爸媽”這句話。
對于藥慶衛(wèi)在微博提出的20萬元,是藥家抱著極大誠意、贖罪之心贈與張家的20萬元,但張家并不愿意接受,已經(jīng)退回。同時,藥家鑫本身只是一個學生,并沒有20萬元的個人財產。
調解失敗 擇日宣判
在兩個多小時法庭審理過后,法官對張、藥兩家當庭調解。法官說,藥家鑫案已經(jīng)畫上了句號,藥家鑫也為此付出生命的代價。這個事情對兩個家庭都帶來了傷害,希望兩家人嘗試著放下過去恩怨,能心平氣和,多一些理解和體諒。希望此事能就此終結,今后生活能有一個新的開端。
對于法庭的調解,張家代理人表示,愿意接受,但還會堅持訴訟的20萬,可以退回之前安葬張妙時藥家給的1.5萬余元。如果藥家覺得20萬元有些多,可以協(xié)商少給一點錢。
對于張家代理人所說的同意調解的方法,藥家代理人當庭表示不接受。該案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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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家鑫父親被要求兌現(xiàn)20萬遺贈案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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