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悲劇層出不窮,行政院通過修法,將加重刑責。
??? 中新網(wǎng)10月5日電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臺當局行政機構(gòu)會議4日通過“刑法”相關(guān)條例修正草案,再提高酒駕及酒駕肇事刑度。未來酒測吐氣濃度達0.55毫克、或血液濃度達0.11%,一律視為不符安全駕駛標準,少則判2月、重則處2年徒刑;酒駕撞死人最重可判10年。
另因有些酒駕民眾自知過不了關(guān)、想盡辦法規(guī)避酒測,草案也新增,若有足以認定飲酒、導致不能安全駕駛,即可祭以刑罰。官員表示,警方可以憑酒駕者身上的酒氣或平衡測試等作為認定依據(jù)。
依據(jù)警方資料,一般人若瞬間喝下50毫升純酒精,吐氣酒測就會逾0.55;換成酒類計算,喝啤酒約兩瓶、陳年紹興約半瓶、高粱或威士忌125毫升就可能超標。
現(xiàn)行“刑法”規(guī)定,飲酒致不能安全駕駛者,可處2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科20萬元新臺幣以下罰金。實務(wù)上酒駕者要被判刑,除了酒測值超標、還得搭配“不能安全駕駛”旁證;也有些已被認定不能安全駕駛者,被輕判拘役或科罰金。
另一方面,酒駕喪命、撞人事件層出不窮,去年即有439人死于酒駕,但依現(xiàn)行“刑法”酒駕撞死人只能判1至7年徒刑,撞成重傷也只處6月至5年徒刑。執(zhí)行面及刑度問題,也使得法律嚇阻酒駕效果打折扣。
負責審查的“政務(wù)委員”羅瑩雪說,草案重點是建立酒駕判刑的“絕對標準”,即只要酒測超標,或?qū)芙^酒測者有客觀事實證明酒駕,就可處最高2年徒刑,還可并科最高20萬元罰金;若酒駕肇事致死可處3至10年、致重傷者可處1至7年徒刑。
換言之,將來一旦被查獲酒測超標,已不可能因“酒量好、沒影響,可通過平衡測試”逃掉刑罰。
羅瑩雪另指出,標準是參考德、美兩國,審查時曾討論是否過嚴,并未有部門提及下修,“畢竟是祭以刑罰”;官員表示,目前酒精濃度逾0.25毫克酒駕者可處罰鍰,將來也可能趨嚴下修標準,以及提高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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