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兩年半的庭審后,昨日,廣西北海“殺人拋尸”及其引發(fā)的“4律師偽證案”等案件迎來戲劇性轉折。
昨天下午,北海中院宣判“殺人拋尸案”五名嫌犯故意傷害罪名不成立,改判尋釁滋事罪;被控“妨害作證”的“拋尸案”辯護律師楊在新昨日也被警方解除取保候審,恢復自由。
故意傷害罪證據不足
昨天下午4時許,北海中院第一審判庭座無虛席。審判長張黔鄂宣布,被告裴貴、裴日紅、黃子富、楊炳棋在公共場合隨意攔截、毆打他人,構成尋釁滋事罪,分別被判處兩年至三年徒刑。被告裴金德無罪,當庭釋放。
除了裴金德外,“殺人拋尸”的四名被告都表示不服法院對其作出的尋釁滋事罪的判決,將提起上訴。
此前歷時兩年半的庭審中,北海檢察院指控上述五人將被害人綁架殺害并拋尸入海。但在昨天不到20分鐘的宣讀判決書階段,張黔鄂用近一半的時間詳述了該指控“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理由,并宣布五被告的故意傷害罪名不成立。
與此同時,被控“妨害作證”的“拋尸案”辯護律師楊在新被解除取保候審,恢復自由;被控“偽證罪”的證人宋啟玲,因檢方撤訴擺脫長達兩年的超期羈押;與“拋尸案”相關聯(lián)的裴日亮“窩藏案”,今天也將開庭審理。
至此,北海系列案件中,除裴日紅尋釁滋事罪刑期未滿,裴日亮判決結果未明外,該案中被抓的嫌犯、律師、證人,幾乎都可回家過年。
2009年11月19日,北海漁輪廠附近海域發(fā)現(xiàn)一具漂浮男尸,警方隨后將當年11月14日凌晨與死者黃煥海發(fā)生糾紛的裴金德、裴貴、楊炳棋、黃子富、裴日紅等嫌疑人抓捕歸案。
2010年8月9日,在兩次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后,北海檢察院將該案起訴至北海中院。
此后,該案發(fā)酵為一起涉及殺人拋尸、妨害作證、偽證、窩藏等諸多個案的系列案件,成為近年來刑事訴訟的標志性案件之一,引起全國關注。
警方:不應追究律師刑責
據媒體此前的報道,在這起由當地政法委主導的“鐵案”里,嫌疑人、證人、律師幾乎全部身陷囹圄。
為楊炳棋等人辯護的廣西律師楊在新,找到了該案關鍵證人宋啟玲、楊炳燕、潘鳳和,三人的證言有利于上述嫌犯。2011年春節(jié)前后,三人先后被警方抓走,其中,宋啟玲因涉嫌“偽證罪”被羈押達兩年之久。
不久,楊在新、楊忠漢、羅思方、梁武成等四名該案首批辯護律師也被抓捕,導致2011年7月下旬 “殺人拋尸案”開庭之際,全國各地律師組成20人律師團,接替被抓的四位律師,前往北海辦案。
在全國律師界、輿論界的強烈反彈下,楊忠漢等三律師獲釋,僅楊在新一人被正式批捕。
此后一個月,前來辦案的律師團成員陸續(xù)遭遇解開腰帶安檢、不明身份人員圍毆、“啞巴會見”等諸多事件,被律師界稱為“律師執(zhí)業(yè)權利受到有史以來最嚴重的侮辱”。
2011年7月22日,全國律協(xié)就律師團成員在北海依法執(zhí)業(yè)期間遭遇不法侵害發(fā)表措辭強硬的聲明,表示對該事件“嚴重關注”,并要求當地有關部門保障律師執(zhí)業(yè)權利。
昨天下午,幾乎是在北海中院宣判“殺人拋尸案”嫌犯“故意傷害罪”不成立的同時,已被取保在家的楊在新也接到通知,前往當地公安機關辦理了解除取保候審手續(xù)。
昨晚,楊在新發(fā)給早報記者的材料顯示,當地警方明確對其“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已決定撤銷此案。這意味著,被“妨害作證”的楊在新已徹底恢復自由。
證人偽證罪撤案
同樣在昨天下午,因涉嫌“偽證罪”被羈押達兩年之久的宋啟玲也重獲自由。
宋啟玲的律師劉衛(wèi)國透露,因為堅持不按照警方認定的“事實”指控裴金德等人,宋啟玲于2011年春節(jié)前后被拘留、批捕。北海市海城區(qū)法院在收到該案起訴書后,采取拖延戰(zhàn)術,對宋長期“不審不判”,導致宋被嚴重超期羈押。
劉衛(wèi)國稱,昨天在五被告“殺人拋尸案”被改判、檢察院撤回對宋啟玲指控之時,承辦宋啟玲“偽證案”的海城區(qū)法院一位陳姓法官,非但不主動告知宋的律師和家屬,連與該案相關的檢察官的電話也拒絕告知。
“她被羈押整整兩年,這可是躲不過去的國家賠償責任。她個人,她的家庭,她的孩子,為這個案子損失太大了?!甭蓭焾F辯護律師王興,接到宋啟玲被釋放的消息后,感嘆道。
不過,北海系列案件中同樣超過審限的裴日亮案,昨日仍未有明確結果?!皻⑷藪伿浮卑赴l(fā)后,裴日亮因將身份證借給孿生哥哥裴日紅(“殺人拋尸案”嫌犯,在其他嫌犯歸案1年零6個月后才被羈押),被指控犯有“窩藏罪”。
海城區(qū)法院門外公告欄顯示,該“窩藏罪”一案將于今天上午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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