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不雅視頻案”女主角趙紅霞等6人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重慶市公安局移送至檢察院,其中趙紅霞并非第一主犯,但受關注度最高。消息昨天一經(jīng)披露,網(wǎng)上立刻又出現(xiàn)大量為趙紅霞叫屈的聲音。
據(jù)媒體對案情的簡單披露,6名犯罪嫌疑人涉嫌敲詐勒索雷政富等兩名官員500萬元人民幣。然而輿論的關注同案情的這個焦點一直“對不準焦距”,公眾對懲罰貪官更感興趣,趙紅霞因此被一些人起哄炒作成“英雄”。
如果順著互聯(lián)網(wǎng)的情緒看,雷政富等人以“被害人”的身份出現(xiàn)在案件中,顯得不倫不類。但在法律上,這一點毫無指責之處。趙紅霞等人涉嫌敲詐勒索同雷政富涉嫌貪腐是不同的兩個案件,它們的分別偵辦、審理都是依照法律必須發(fā)生的。
在趙紅霞等人敲詐勒索雷政富這件事上,前者就是加害方,后者就是被害方,這同后者是否存在貪腐沒有關系。但到了互聯(lián)網(wǎng)上,趙紅霞等人和雷政富的加害與被害關系很容易就被換位了,說到底這是中國法治精神、民眾的法律意識缺失的一種表現(xiàn)。
然而公眾的情緒即使不夠理性,也并非沒有原因。趙紅霞之所以受到同情,還是因為人們希望看到雷政富等涉嫌貪腐者首先受到審判,趙紅霞身處弱勢,雷政富則是高官,貪腐的民憤又更大,因此前者先審理,后者的當前情況公眾幾乎不知道,網(wǎng)上出現(xiàn)起哄聲就很難避免了。
趙紅霞等6人先被移送檢察院,大概是因為其案情清晰、簡單,而雷政富涉嫌貪腐案調(diào)查起來更復雜、費時。但鑒于輿論對這兩件案情的特別關注,司法機關應就辦案順序和人們的其他關注點同輿論做更多溝通,這有利于為案件的審理和最終宣判創(chuàng)造良好輿論氛圍。
中國官方及司法部門都在同輿論的溝通方面過于保守、拘謹,很不善于隨事件進展向外發(fā)布階段性消息,引導輿論的配合。比如在先審理趙紅霞等人敲詐勒索案這件事上,司法部門應同時向外介紹雷政富案的進展情況,從而避免“官”和“民”受到不同對待的印象,讓公眾對雷政富涉嫌貪腐正依法受到嚴厲調(diào)查深信不疑。
目前司法公信力不足,造成誤讀頻繁發(fā)生,各種造謠和輿論煽動也更容易得手。這種情況無論多不好,都是現(xiàn)實。官方和司法部門需要針對輿論的實際情況安排工作細節(jié),為社會共識和團結(jié)創(chuàng)造更多機會。
但即使兩起案件審理的先后順序安排可以進一步商榷,對趙紅霞等6人的刑事追究是合法和正義的,這一點應成為中國社會堅定不移的認識。這也本應是中國輿論多元化的底線。
當要求輿論不干擾司法審判往往很難奏效時,我們在此呼吁重慶司法機關理性應對網(wǎng)上的聲音,堅決依法審理、判決趙紅霞等6人的敲詐勒索案。頂住輿論壓力的這點考驗,已是司法機關在互聯(lián)網(wǎng)時代依法辦案的基本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