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DJ豪飲700ml洋酒成植物人
南都訊 記者韓成良 通訊員黃彩華 黃潤森
東莞市長安一酒店卡拉OK部門DJ姑娘小莫在服務過程中,接受顧客“喝完一瓶洋酒便給5000元”的邀賭,當即喝完一整瓶700毫升的洋酒。小莫隨即醉倒,事發(fā)4小時后被送院搶救,最終被確診為植物人狀態(tài)。其家屬將酒店和顧客告上法院索賠45萬元。昨日,東莞市第二法院已立案受理,將擇日開庭。
據(jù)家屬稱,小莫今年26歲,今年3月的一天晚上,顧客劉先生為助酒興,跟小莫賭酒稱“喝完一整瓶700m l的洋酒便給你5000元”。小莫為讓客人開心加上想贏來5000元錢,便與客人對賭,直接喝完整瓶洋酒。隨后小莫當場醉倒,伴有嘔吐癥狀。劉先生怎么也叫不醒她,就離開了酒店。直到事發(fā)4小時后,昏醉的小莫才被送至醫(yī)院搶救。
經(jīng)醫(yī)院診斷,小莫為重度急性酒精中毒,一直昏迷不醒,最終被確診為植物人狀態(tài)。后鑒定,小莫所受損傷構(gòu)成一級傷殘。事發(fā)后,小莫家人以孩子在上班時間和工作場所發(fā)生事故為由,向東莞市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社會保障局最終決定不予認定工傷。莫家不服,向東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復議,后復議維持原決定,依舊沒有認定小莫的損傷屬于工傷。
小莫在家人的協(xié)助下,狀告該酒店和顧客劉先生,要求雙方賠償其醫(yī)療費、殘疾賠償金等共45萬多元。昨日,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本案,將擇日排期開庭審理。
律師說法
受害人和顧客都應負責
廣東寶威律師事務所律師唐勝利認為,小莫和顧客劉先生都應為侵權(quán)損害負責,他甚至認為顧客應承擔次要責任。
“因為受害人是成年人了,一直從事D J工作,對醉酒危害應該有足夠的認識。主觀上她也應該知道自己的酒量多大,她可以選擇不賭酒。而這些因素顧客可能并不知曉,顧客只是放任事態(tài)發(fā)展,導致后果產(chǎn)生?!?/p>
另外,他認為酒店責任界定也應是次要的。因為D J的工作不是陪酒,即使要陪酒也沒有要求與客人賭酒,所以社保局才一直沒認定小莫屬于工傷。
(原標題:女DJ豪飲700ml洋酒成植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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