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鶴齡狠心殺妻女。來源 臺灣今日新聞網(wǎng) |
中新網(wǎng)11月23日電據(jù)臺灣今日新聞網(wǎng)報道,臺灣男子張鶴齡因被情婦慫恿,故布疑陣殺害妻女,手段非常殘忍,被處以2個死刑、1個無期徒刑,22日召開生死辯論庭,張鶴齡律師轉述他的話,稱那時是“被鬼拖走”,張鶴齡并沒有想殺女兒的意圖。
張鶴齡與妻子育有2名女兒,他通過網(wǎng)絡認識已婚的蘇玉真,2人發(fā)生婚外情,2005年張鶴齡即搬離妻子住處,同年5月,張鶴齡妻子以電話告知蘇姓女子的丈夫,要他管好妻子,導致蘇姓女子不滿,以分手要挾、慫恿張鶴齡殺害妻子。
2006年4月10日晚上,張鶴齡以繩梯從頂樓攀降到妻子住處,用乙醚迷昏熟睡的蔡女,再迷昏兩名女兒,接著開瓦斯讓三人瓦斯中毒死亡,并把現(xiàn)場布置成意外;令人發(fā)指的是,張鶴齡殺人時打電話給蘇女,“實況轉播”將近一小時。
22日的生死辯論庭是針對張鶴齡殺害2名女兒是否判處死刑做討論,張鶴齡的律師認為,張鶴齡犯案過程中因吵醒女兒,慌亂之下才會痛下殺手,并不是有意,所以可被視為過失殺人。張鶴齡的律師結束庭訊后面對媒體表示,張鶴齡很痛苦很后悔,說自己就是別人說的“被鬼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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