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一條題為《老外街頭扶摔倒大媽遭訛1800元》的新聞在不少網絡媒體平臺上瘋傳。(人民網2013年12月3日)
消息一出,立馬激起不少網友義憤:碰瓷碰到外國友人頭上了?
然而,此次事件并沒有因為外國人的“出資1800元”而很快被平息,劇情卻峰回路轉。北京警方公布了當日的視頻影響,事實卻恰好相反。中國大媽卻是這次事件中的受害者。
這次事件的出現不禁讓我們拷問新聞工作者的職業(yè)道德,網絡、新聞等各大媒體承載著宣傳新精神,引導輿論導向的重大作用,媒體工作者應堅守新聞人的職業(yè)操守,對熱點問題進行如實報道,而不應該為了閱讀量、點擊量,去捏造事實,吸引眼球。不實報道,雖然短時間內給自身帶來了更高的點擊量,但是,卻給當事人造成了很嚴重的后果,影響受害人的生活,這種影響比毒藥更甚!
此外,我們也應該重新審視國人的價值取向。事件一出,除了新聞的宣傳,更多的中國人選擇同情這位外國人,藐視這位中國大媽。這其中的不能排除前段時間網絡和各大媒體曝出的種種攙扶老人被訛詐的新聞的影響,中國大媽被重新塑造了憑借年齡弱勢來進行“敲詐、勒索”的“新形象”。我們必須重新審視自身!
事實最終會給當事人合理的解釋,但是,此事也給我們一劑強烈的清醒劑。無論是新聞媒體,還是國人自身,都必須重新審視自身,對于任何事情,都要堅持自己的道德標準,堅守自己的原則,從事實出發(fā),不去制造“毒藥”,也不去傳播“毒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