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家屬(中)
【寶山殺人案庭審】2013年6月22日,工廠辦公室主任范杰明用獵槍殺了6人,4人傷。今日開庭,庭外家屬失聲哭泣,哭完恨說“要他死!”據(jù)翻看過卷宗的受害者家屬說,范杰明最愧疚的是殺了兩位無辜者——哨兵和賣菜司機,誰不是無辜的呢?(記者孔令君)
庭審自上午9點半開始,范杰明到庭應訴,他身著藍色免疫和迷彩背心,看上去情緒穩(wěn)定,回答法官問題思路清晰。主法庭內(nèi),多名被害者家屬出席旁聽。
根據(jù)檢察機關的指控,范杰明涉嫌故意殺人。范杰明在庭上對起訴書有異議,認為是“利益矛盾”,不是“泄私憤”,他多次強調(diào)犯罪殺人“與兒子無關”。他搶哨兵槍,就是想為了回廠里殺人。搶槍后他裝上了28顆子彈,回廠里后,他手持獵槍,肩挎哨兵槍,口袋裝手槍,還帶著大量彈藥和雷管。
案件回顧
2013年6月22日深夜,上海寶山警方在位于月羅路的一家私營化工廠內(nèi)抓獲了殘忍持槍殺害多人的范杰明。他在約6個小時內(nèi)連續(xù)殘殺包括1名哨兵在內(nèi)的6人。
警方當時曾披露,經(jīng)初步審訊查明,22日傍晚5時許,上述私營化工廠員工、62歲的范杰明因工廠經(jīng)濟糾紛與同事發(fā)生矛盾,持械將同事張某擊打致死。隨后范杰明從宿舍內(nèi)取出私藏的獵槍,乘坐非法運營車輛逃往浦東周浦地區(qū)。
在滬南公路、沈杜公路附近,范某又用獵槍將該車駕駛員卞某殺害,隨后駕駛其車輛回到寶山。在某部隊營房門口,這名6旬男子再次用獵槍殺害了一名哨兵,搶得槍支后返回化工廠。
范某回廠后,用獵槍殘殺了工廠負責人李某等3人。之后,他被正在廠區(qū)勘察現(xiàn)場的民警制服,涉案槍支被全部繳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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