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中央紀委屢次發(fā)文,嚴禁節(jié)日期間公款送禮、吃喝等。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一些單位和個人“暗度陳倉”,運用網絡交易逃避監(jiān)督,而且送禮與收禮互不見面。(1月13日《新京報》)
盡管中央多次發(fā)文嚴禁節(jié)日期間公務送禮,但還是有一些單位和個人不以為然,心存僥幸,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暗地里依然在搞著公務送禮的丑陋勾當。
隨著互聯(lián)網的快速發(fā)展,電子商務信息、交易和技術等服務企業(yè)不斷涌現(xiàn),給人們的生活帶來極大方便。于是乎,有人瞄上了電子商務的機會,創(chuàng)造出了禮品冊、電子禮品卡等新奇公務送禮手段。通過禮品冊、電子禮品卡送禮,送禮者與收禮者無需見面,收禮者只需一個密碼便可自行選擇禮品和完成交易。這種新穎的送禮方式,有別于傳統(tǒng)的直接送購物卡、送金錢物質的方式,具有方便快捷、隱蔽性強的特點,既可達到公務送禮目的,又能在一定程度上逃避監(jiān)督,因而受到一些人的青睞,其并被稱之為“送禮神器”。
禮品冊、電子禮品卡被用于公務送禮,公務送禮電子化,是公務送禮發(fā)生的新變種,是公務送禮風沒有斷絕的表現(xiàn),并想借助網絡“還魂”。因此,應著眼公務送禮問題的新特點新規(guī)律,加強反公務送禮的措施對策研究,讓電子化公務送禮也沒有生存空間。
一是加強公職人員紀律教育。應明確,通過禮品冊、電子禮品卡送禮收禮,與購買收受傳統(tǒng)禮物禮卡一樣,都是違反廉潔自律規(guī)定和中央禁令,并屬頂風違紀的行為。教育大家增強自律意識,自覺抵制這些新型送禮行為,做到“不越雷池一步”,切實落實好中央禁令。
二是加強電子商務管理。對于網絡上銷售的電子禮品類物資,對購買方和收貨方,均實行嚴格的實名認證和登記制度。通過實名認證和登記,規(guī)范網絡電子禮品的銷售,打掉一些官員在收受禮物上存在的僥幸逃脫心理。
三是嚴肅查處收受電子禮品的行為。盡管通過禮品冊、電子禮品卡送禮具有較強的隱蔽性,但并非完全是銅墻鐵壁,不會走漏任何風聲,總會有暴露揭發(fā)出來的案例。一旦發(fā)現(xiàn)這樣的案例,對送禮和收禮雙方均予以嚴懲和曝光,從而起到震懾和警示作用。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在中央嚴格的禁令之下,還有人對公務送禮抱有不實幻想,實在是不識時務的表現(xiàn)。那些想通過電子禮卡送禮和收禮的單位和個人,是不是該醒一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