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和夢桃源公司聯(lián)合訴鄒恒甫案,昨天已在海淀區(qū)法院開庭審理,并將擇日宣判。鄒恒甫2012年8月發(fā)的幾個微博稱,“北大院長在夢桃源北大醫(yī)療室吃飯時只要看到漂亮服務員就必然下手把她們奸淫”,等等,在互聯(lián)網(wǎng)上激起軒然大波。北大當即宣布要起訴鄒恒甫。
這算不上是一起復雜的案子,但事情拖了一年五個月,庭審才得以進行。除了“涉黃”,輿論的聚攏使這件事尤顯突出。它雖然遠比不上李天一案那么轟動,但也決非普通的“誹謗案”。
一方是說話桀驁不馴的北大前教授,一方是很不受互聯(lián)網(wǎng)輿論喜歡的北京大學,當即將開審的消息傳出時,輿論一邊倒地挺鄒恒甫,紛紛表示相信北大“流行奸淫”。輿論審判已經(jīng)先聲奪人,法庭似乎只剩下兩個選擇:接受輿論審判并與之保持一致,或者與“民意”進行對抗。
然而這樣的“民意壓力”至少有一半是虛假的。因為輿論審判中的“輿論”即使是真實的,用它來主導“審判”也決非中國社會的真正民意。無論輿論多么強烈,法庭也有獨立行使審判權(quán)的法律空間。千萬別夸大輿論審判的真實力量,它只有在法官不自信,因為種種原因上下俯仰左顧右盼時,輿論的威懾才是絕對的。
更何況互聯(lián)網(wǎng)上的“民意”往往殘缺不全,很多時候只是社會多元意見中某一類的抱團聚集,或是泛不滿情緒的找茬發(fā)泄。像這一次支持鄒恒甫的聲音里,主聲調(diào)是對當今大學體制和對北京大學的不滿,發(fā)聲者甚至根本不想了解北大校內(nèi)實情,他們的聲音對判案不具有實際指導性。
從庭審記錄看,雙方律師的辯詞各有其道理,需要非常專業(yè)、并且忠誠于法律的法官進行裁決。我們不認為鄒恒甫就應被判輸,無論法庭作出什么樣的判決,我們都不必驚詫,只要有事實和法理支撐,我們都應該接受。既然我們支持依法審理,就應把法院的實際宣判看成唯一的權(quán)威裁決。
法院應當先硬起來,忠誠于法律勝過對輿論甚至對民意的敬畏。要相信民意的終極理性,它對司法審判的干預熱情,很大一部分來自對司法公正不足的懷疑?;謴头ㄔ涸谳浾撝械臋?quán)威,決不能通過做輿論的應聲蟲來實現(xiàn)。人民要的是真正司法獨立,只要法院確實這樣做了,公眾遲早是能感覺到的。
李天一案中,輿論的介入過深,那樣的情形不應反復上演。這需要兩個方面的努力。一方面輿論要克制,避免通過民粹的方式來預防我們所懷疑的司法不公,形成對法律新的干擾。一方面需要法院方面敢于公開抵制情緒化非理性的輿論干預,與它劃清界限。這樣的法官一旦出現(xiàn),輿論很可能反過來給予他掌聲?!?作者是環(huán)球時報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