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列四大名著的《水滸傳》幾乎是每個人從孩提時代就會閱讀的書籍,中國內(nèi)地拍攝的老版《水滸》至今也看過好幾遍,小時候看著這些英雄形象是如此偉岸,但近來閑來無事,偶然間在書架上看到《水滸》,興致突發(fā),就隨手又看起。這次重讀《水滸》卻有著與之前截然相反的回味。
官方定義《水滸》是一部官逼民反的作品,但是果真如此么?梁山原先的頭目晁蓋截取生辰綱是難道是官府逼迫他們?nèi)サ拿??好好的一個本可以當上將軍的楊志鬧到最后迫不得已落草為寇,葬送了大好前途。在《水滸》中,坊間流傳最多的就是武松打虎,這一段被演繹得家喻戶曉,然而武松雖有家仇在身,但是此時已經(jīng)做了陽谷縣的都頭,可謂是國家公務(wù)人員(有無編制另議),僅因私仇家恨,罔顧法紀,不僅怒殺西門慶、潘金蓮和王婆,之后到了發(fā)配地又因怒氣而大開殺戒,從正主到丫鬟,一個不放過,殺的血流成河,因一人之怒而傷人性命,即使此人可恨該殺,但置《宋律》于何地,純粹的暴民主義。
對于《水滸》里所宣揚的傳統(tǒng)意義上贊賞的所謂“好漢”行為進行必要的批判,這個是應(yīng)該的,而且是必須的!《水滸》里反映的多數(shù)狀況并不是“好漢”形象,而是純粹的封建暴民主義。濫殺無辜,手段及其殘忍,枉死在他們手中的冤魂不計其數(shù),單就一個李逵,兩把板斧沖進人群中,左砍右殺,經(jīng)常致使無辜民眾大量傷亡。匪首們認為“皇帝都是好皇帝,只是大臣搞壞了的”,諸如宋江的“清君側(cè)”思想;嘍啰們也不過是一群大字不識的社會閑散人員(非全部人員),隨意尋了個借口就聚眾鬧事,要擱現(xiàn)在,輕則違反治安處罰條例,再者就是觸犯刑法,承擔刑事責(zé)任,重則就是顛覆國家政權(quán)罪,所以,對于梁山好漢們間的大碗喝酒、大塊吃肉、論斤分金銀的行為,無非只是一群土匪山賊行為,只會擾亂社會安定,沒有多少可取價值。重新認識和定義《水滸》是非常有必要的,它是一個畸形的產(chǎn)物,說白了是極端愚民主義,順民主義,和暴民主義的結(jié)合體罷了。
中國的文明是舉世公認的,孔子以“禮”和“仁”作為正統(tǒng)思想,影響著華夏民族。然而在那個借口官逼民反的“反賊”時代,任何的禮儀約束均被拋諸腦后,只圖一時痛快,便可滿口污言穢語,流氓行徑,還妄以“替天行道”自居,簡直可笑至極。
再一點,也是個人比較隨意的一個想法,《水滸》中的人物似乎只對牛肉感興趣,通書只要一寫到人物聚頭就是“小二,來壺酒,再來二斤牛肉”,臺詞始終不變,與“元芳,你怎么看?”有異曲同工之妙,又或者可以改下臺詞:“小二,來份牛肉套餐?!彪y道“好漢”們就不能吃其他的肉食了么,難不成他們都是回民?后來,聯(lián)系當時歷史才發(fā)現(xiàn),作者生活的年代是元末明初,明太祖是布衣天子,深知耕牛對農(nóng)業(yè)的重要,所以下令不得宰殺耕牛(在農(nóng)業(yè)文明的國度中,殺牛是法律禁止的,宋朝也一樣)。作者為了烘托這些土匪們“造反有理”,也寄托他對當權(quán)者的不滿而故意為之吧。
《水滸傳》是中國唯一一部正面描寫造反的“盜匪”、“賊寇”的小說,所以作品中大肆渲染這些為造反打氣的情節(jié)。不過,在如今看來,這不過是對抗彼時政府的意識和行為的一部反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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