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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治職稱“潛規(guī)則”還需制度發(fā)力懲治職稱“潛規(guī)則”還需制度發(fā)力
來源: 紅網(wǎng) 作者:吳俊 時間:2014-03-17 16:29
老師想要評職稱,得先和校長花錢買名額,這在安徽省宿州市第十九小學已成為老師之間心照不宣的秘密。而按照“慣例”,職稱名額由校長“標價”,遇特殊情況還可以“打折”。記者近日從宿州市埇橋區(qū)教育局獲悉,涉事校長劉某已經(jīng)被停職,接受紀委調查。(3月16日《京華日報》)
這已經(jīng)不是第一起曝光教師職稱評定“黑幕”的新聞,此前一高校評委開房收錢、河南永城市第二小學王獻嶺賣職稱就曾引發(fā)了媒體高度關注。而此次江蘇宿州事件的曝光,再次將教師職稱評定話題推向了輿論的風口浪尖。心中一直疑慮,學校作為教書育人之地,教師被譽為人類最崇高職業(yè),當這塊潔凈之地也被污染,當教育摻雜利益糾葛,“傳道、授業(yè)、解惑”之責又該如何保證?
職稱評定之所以倍受關注,有著其客觀理由。一則,直接與教師的薪級掛鉤,影響其工資福利的檔次。二則,是對教師能力、水平的一個“標尺”,決定著教師的上升空間。然而,更重要的一點,在于職稱數(shù)量“僧多粥少”。按照現(xiàn)行有關政策,職稱實行總量控制,分類分級管理,初級職稱自然晉級,中、高級實行打分評定的管理辦法。于是,數(shù)量有限的“中高級”職稱就成了“香餑餑”,而“打分”評定方式,存在執(zhí)行標準不嚴、尺度松緊不一、“一把手”說了算等“軟肋”,使得人為操作有了可能,更讓權力有了尋租的空間。
制度的漏洞讓一些別有用心的人費盡心機,而每個職稱高達萬元的巨大“利益”誘惑讓校長們蠢蠢欲動,于是,隨后而來的“潛規(guī)則”便水到渠成。就在每一起事件曝光后,紀檢、教育等部門都表態(tài),嚴懲違紀、違規(guī)人員,決不姑息。然而,組織、紀律處理是否能真正起到以儆效尤的警醒震懾作用呢?
職稱評定涉及教師切身利益,關乎社會公平正義,影響隊伍穩(wěn)定。故要讓職稱評定“潛規(guī)則”無處遁形,除了繼續(xù)加強師德師風建設、保持對違規(guī)違紀行為高壓打擊之勢的同時,還需制度之手發(fā)力。一方面,加強頂層設計、規(guī)劃,探求更加合理、規(guī)范的職稱評定體系。另一方面,要強化紀律,加強監(jiān)督,確保制度執(zhí)行“不走樣”、“不偏離”。此外,堅持評定全程公開,把結果拿到陽光下“曬一曬”,接受群眾的評判,也尤為重要。
文/吳俊
(編輯: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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