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網4月20日消息:據(jù)上海海事法院官方網站19日晚發(fā)布消息,昨天,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海事法院(簡稱上海海事法院)為執(zhí)行生效判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浙江嵊泗馬跡山港對被執(zhí)行人商船三井株式會社的船舶“BAOSTEEL EMOTION”輪實施扣押。
1988年12月30日,原告陳震、陳春等為與被告日本海運株式會社(現(xiàn)為商船三井株式會社)定期租船合同欠款及侵權賠償糾紛一案向上海海事法院提起訴訟,追索“順豐”輪、“新太平”輪船舶租金及經濟損失。上海海事法院對該案進行了公開審理,2007年12月7日,依法作出判決,被告商船三井株式會社支付及賠償原告陳震、陳春“順豐”輪和“新太平”輪租金、營運損失、船舶損失及孳息2916477260.80日元。2010年8月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2010年12月2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駁回被告的再審申請。
上述案件是一起涉外商事案件,該案判決生效后,原告方依據(jù)法律規(guī)定,向上海海事法院提出強制執(zhí)行申請,要求被告履行判決確定的支付和賠償義務,依法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上海海事法院于2011年12月28日依法向被執(zhí)行人商船三井株式會社發(fā)出《執(zhí)行通知書》。期間,雙方當事人曾多次進行和解協(xié)商未果。為此,上海海事法院依法對被執(zhí)行人所有的“BAOSTEEL EMOTION”輪予以扣押。
如商船三井株式會社仍拒不履行義務,法院將依法處理被扣押的船舶。
另據(jù)騰訊微博認證賬號“童增”(中國民間保釣聯(lián)合會會長,中國民間對日索賠聯(lián)合會會長)19日21時45分發(fā)布消息稱:“剛才中威集團繼承人陳平先生來電,上海海事法院已正式通知律師,今天正式將三井一條28萬噸的輪船(即“BAOSTEEL EMOTION”輪,搜狐編者注)扣押,作為賠償中威在二戰(zhàn)期間遭受的財產損失,日三井敗訴后聘請的中國律師以各種理由拖延至今。這是中國民間對日索賠第一起勝訴案例,索賠金額約兩億元人民幣左右?!?/p>
新聞回放:“中國民間對日經濟索賠第一案”概述
2007年底,上海海事法院對一起延宕20年的訴訟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判決被告日本商船三井株式會社賠償中方原告29億余日圓,折合人民幣約1.9億元。
這起案件肇始于上世紀三十年代,當時的“中國船王”陳順通將兩艘輪船借給一家日本公司,輪船在日本侵華戰(zhàn)爭期間神秘消失。此后,陳家三代人相繼在日本東京、中國上海提起訴訟。
據(jù)媒體此前報道,原中威輪船公司創(chuàng)始人陳順通的孫子陳震、陳春訴稱,大同海運株式會社從1937年8月起再未支付租金,并在合同約定的還船日期之后仍占有和使用兩艘貨輪,直至其沉沒,要求大同海運株式會社賠償其經濟損失。
2007年12月7日,上海海事法院一審判決被告、已收并大同海運株式會社的日本商船三井株式會社賠償中方原告日幣29億多元(約合人民幣1.9億元)。
法院認為,從租約期滿起至兩輪沉沒期間,大同海運株式會社屬于非法占有兩艘貨輪,應對船舶所有人實際造成的經濟損失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由于時間跨度長、訴訟標的額高,“中威船案”被媒體稱為“中國民間對日經濟索賠第一案”。
?
?
相關連接
日本前首相鳩山由紀夫來華參與植樹綠化活動(圖)?
·凡注明來源為“??诰W”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诰W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yè)人員違法違規(guī)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