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前妻到住處為兒子補習功課,男子張某竟強行與前妻發(fā)生性關(guān)系。事發(fā)后,沒有悔意的張某還拿著水果刀想找前妻的弟弟“約架”。2014年4月10日,張某因涉嫌強奸罪,被南寧市公安局青秀分局刑偵三大隊處以刑拘。4月25日,張某被批準逮捕。
40歲的廣西田東縣人張某,在南寧市某物業(yè)公司供職。2005年,張某與陳女士自由戀愛并登記結(jié)婚,于兩年后有了一個可愛的兒子。在外人看來,這本應(yīng)是一個幸福的小康家庭。不料,婚后的張某變得疑神疑鬼,總是懷疑陳女士給自己戴“綠帽子”,時不時檢查陳女士的手機,還挨個打電話給妻子的朋友“控訴”其不是,稱要讓陳女士眾叛親離,甚至在酒后對陳女士拳打腳踢。但為了給兒子一個完整的家,陳女士一直隱忍著。最終,陳女士對張某的脾氣和行為忍無可忍,兩人于2013年5月協(xié)議離婚,協(xié)議中兒子由張某撫養(yǎng)。
2014年4月9日中午,張某打電話給陳女士,稱要到南寧市武鳴縣辦事,讓陳女士過來照顧兒子。當日18時左右,陳女士獨自來到張某的住處,輔導(dǎo)兒子做功課。21時許,張某回家了,徑直走到衛(wèi)生間洗澡。張某剛一進門,陳女士就聞到他一身酒氣。為了避免與前夫打照面,陳女士趁著張某在洗澡時離開,并快速走出張某的住處在走道內(nèi)等電梯。電梯剛到,一絲不掛的張某竟從住處跑了出來,一邊用身子擋著電梯門,一邊質(zhì)問陳女士為何要走。陳女士稱:“兒子飯也吃了,作業(yè)也寫了,那我就走了”。不料,張某不由分說地將陳女士抱住,不管陳女士如何反抗,身強體壯的張某硬是將陳女士扛進了臥室內(nèi)。在陳女士的罵聲和哭泣聲中,張某強行與陳女士發(fā)生了性關(guān)系。在掙扎中,陳女士劃傷了張某。
隨后,陳女士一路哭著回到了與弟弟、弟媳共同居住的住處??吹疥惻繚M是淚痕,其弟弟關(guān)切地詢問發(fā)生了什么事。當陳女士如實告知后,其弟弟立即打電話質(zhì)問張某,兩人在電話中發(fā)生了爭執(zhí)。接著,陳女士和弟弟一同前往南寧市公安局新城派出所報案。不料,沒有悔意的張某竟不依不饒,發(fā)短信給陳女士稱要和其弟弟“約架”。不一會,帶著哭腔的弟媳打電話向陳女士弟弟告急。原來,張某竟拿著水果刀找到陳女士的住處,一邊稱找其弟弟“算賬”,一邊用水果刀敲擊房屋大門。在屋內(nèi)的弟媳嚇得不敢出聲,并通過電話報了警。
陳女士表示,張某并不是第一次有如此“獸行”。兩人離婚后,由于兒子的學(xué)習成績退步了不少,陳女士曾多次前往張某的住處輔導(dǎo)兒子功課,而張某竟趁此機會多次與陳女士強行發(fā)生了性關(guān)系。2014年4月4日,張某因陳女士拒絕陪同其回老家拜山而氣憤不已,來到陳女士的店鋪后,強行將店鋪的卷閘拉下并欲與陳女士發(fā)生關(guān)系。最后,因陳女士的哭聲引來了保安的敲門詢問,張某才作罷。但為了兒子,陳女士一直都隱忍著。
2014年4月10日,張某因涉嫌強奸罪,被南寧市公安局青秀分局刑偵三大隊處以刑事拘留。4月25日,張某被批準逮捕。(記者潘曉明通訊員林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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