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猛青死亡后不久,當地政府同意賠償其85萬元,但這85萬元是以定向捐款的名義經由蘇仙區(qū)慈善總會交給其家屬。 網絡圖
2013年9月29日,郴州市蘇仙區(qū)白露塘鎮(zhèn)珠江橋村村民何猛青因抗拆自焚。2014年6月1日,何猛青因傷勢過重死亡。
當天晚上,他的親屬將尸體抬到了鎮(zhèn)政府大門附近。不久,當地政府同意賠償其85萬元。只不過,這85萬元是以定向捐款的名義經由蘇仙區(qū)慈善總會交給何猛青家屬。
“何猛青的房屋本身就是在沒有取得國土局所批準的《集體土地建設使用證》下私建的違法建筑,此前我們已經舉行過聽證會商議拆遷賠償和安置問題,但因何猛青堅持要按照200萬的標準對其賠償,所以拆遷問題未曾談妥。” 白露塘鎮(zhèn)鎮(zhèn)長陳欣說。
根據陳欣提供的材料,早在2012年8月30日蘇仙區(qū)城管局就對何猛青下達了《強制拆遷通知書》。
但沖突依然沒有避免。2013年9月29日,郴州市城管局、白露塘鎮(zhèn)派出所等部門對何猛青房屋進行強拆,在與鎮(zhèn)長陳欣交涉無果后,何猛青用鞭炮點燃了液化氣罐自焚抗議。
“整個拆遷過程中,政府的執(zhí)法是合理的,并且在看到何猛青自焚后,我們馬上派人救治。”陳欣說。
至于為何時隔一年才決定強拆,并在強拆前兩天才告知何猛青,陳欣解釋稱附近一直在建設一片文化園區(qū),2013年9月如果何家再不拆遷,必定會影響工程建設。
但何猛青的哥哥何外青卻告訴澎湃記者,拆遷當天看到何猛青自焚后,城管仍要強拆,遭到村民集體抗議后方才作罷。
在送到醫(yī)院近一年之后的2014年6月1日,何猛青因傷勢過重死亡。
何猛青死亡之后,何外青馬上通知了負責處理何猛青自焚案的蘇仙區(qū)政法委副書記匡曉云。他說這兩天正在放假,等假期過了在處理,“我們不得已只能將何猛青的尸體抬到白露塘鎮(zhèn)政府門口抗議?!焙瓮馇嗾f。
何外青告訴澎湃記者,當天19時左右,何外青將何猛青尸體放在了白露塘鎮(zhèn)政府大門附近。30分鐘后,匡曉云致電何外青同意馬上處理此事。
兩天之后的6月3日,白露塘鎮(zhèn)派出所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將參與停尸抗議的何猛青家屬何斌、何海燕帶走審訊。
“何猛青家屬在政府門口停尸,破壞了社會秩序,損害了政府形象,而何斌與何海燕私設靈堂,故將其帶走?!卑茁短伶?zhèn)派出所工作人員稱。
在帶走兩名家屬之后,匡曉云在協(xié)商賠償問題時提議參照臨武瓜農案給予死者家屬87.9萬元的賠償標準,給予何猛青家屬85萬元賠償金。對此,家屬表示同意。
但政府方面提出這85萬元為定向捐款,由白露塘鎮(zhèn)政府分三次打入蘇仙區(qū)慈善總會賬戶,再由蘇仙區(qū)慈善總會交給何猛青家屬。
在賠償條件談妥后,6月6日,何斌、何海燕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被正式拘留。同時白露塘鎮(zhèn)派出所電話告知何外青希望其主動自首,讓其承認自己是停尸事件主謀。
“參照臨武瓜農標準賠償是政府此前商定的賠償方案之一。這僅是對于何猛青家屬的賠償,但是因其家屬在政府與門口停尸鬧事,我們必須采用法律手段解決。”匡曉云稱,之所以讓何外青自首是考慮到其年事已高,決定給與其改過自新的機會,若再不自首,下一步公安機關會對其網上通緝。
何外青告訴澎湃記者,目前自己尚未自首,而協(xié)商好的85萬元,目前僅收到50余萬元。此前曾有人告知他,剩余款項將推遲到他自首那日到賬。
對此,匡曉云表示自己不想多談,隨即掛斷電話。
(東方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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