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法官再次核實證據,可能誰也想不到在這場離婚的官司里面不僅當事人是假冒的,連該離婚案中的女兒以及女兒寫下的證據都是假冒的。近日,自貢貢井區(qū)人民法院在審理一起離婚案件時,竟然出現(xiàn)了找人冒名頂替的事,全程由案件當事人的弟弟冒充其身份立案、領取法律文書、參加庭審,并且偽造了證據。
21日下午,記者了解到,兄弟二人因妨害民事訴訟行為被貢井區(qū)人民法院訓誡,并分別處1000元和500元罰款。
要離婚弟弟替代哥上庭
今年41歲的楊威是自貢市貢井區(qū)人,據楊威介紹,與妻子分居已經近10年,就連妻子的去處也不知曉。因此,在近10年來的生活中,雙方維系著一種有名無實的婚姻關系。據辦案法官介紹,早在2012年,楊威曾向法院申請離婚,但因當時無人聯(lián)系上楊威的妻子,法院只能依法進行了缺席審理。由于缺少能證明雙方夫妻關系不和的證據,法院最終駁回了楊威的離婚申請。時隔兩年后,楊威決定再試一次。
因為楊威常年在外打工,對于離婚復雜的程序,楊威不想耽擱太多時間,于是找來比自己年齡小一歲、相貌差別不大的同胞弟弟楊安,希望弟弟楊安能幫上個“忙”,冒充自己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楊安答應了,從立案、領取法律文書,甚至庭審,楊安都“一手操辦”,甚至沒有露出絲毫破綻。
造假證真女兒面前露破綻
楊威與妻子育有一女楊寧,夫妻要離婚,女兒的撫養(yǎng)權必將是爭議的話題。為了爭取到楊寧的撫養(yǎng)權,法庭上,“楊威”出示了一份楊寧的證明書,上面寫著:“由于父母離婚,愿意跟著父親一起生活?!辈⒏接泻灻褪钟?。
法官認為,孩子的撫養(yǎng)權問題應該慎重,這關系到孩子以后的成長及幸福,需要楊寧當面表態(tài)才行。經過聯(lián)系,8月26日,楊寧跟隨外婆回到自貢。在當面交流過程中,楊寧告訴法官,自己從來沒有寫過書面證明。法官覺得事情很蹊蹺,便叫來“楊威”。當面對質時,楊寧拆穿了楊安的身份,一場偷梁換柱的把戲被當面拆穿。身份被揭穿后,楊安表示,之所以冒充哥哥,是因為哥哥常年在外打工不方便回來,于是就想著“好心”幫哥哥一把,本認為離婚就是個程序,沒有想到這么復雜。最終,楊威的離婚起訴被駁回。
●最新進展
兄弟二人受到法庭訓誡
21日上午,華西城市讀本記者從貢井區(qū)人民法院了解到,目前,法院以妨害民事訴訟活動的行為,對楊威、楊安兄弟二人進行訓誡,并分別處1000元和500元罰款。法官提示:離婚訴訟因涉及身份關系而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原則上必須當事人本人親自參加訴訟,不允許他人冒名頂替,否則應依法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文中人名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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