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七旬老人趙某為了自己治病,種植罌粟781株,觸犯法律。9月28日,該市謝家集區(qū)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3000元。
2013年底,趙某在淮南市謝家集區(qū)曹庵鎮(zhèn)宋王村的地里撒播罌粟種子。 2014年5月8日9時30分許,淮南市公安局曹庵派出所民警與曹庵鎮(zhèn)政府工作人員巡查中,查獲趙某非法種植的毒品原植物罌粟(已開花結籽),當場予以鏟除并扣押,經(jīng)現(xiàn)場清點共計781株。次日,趙某主動投案。
法院認為,趙某行為已構成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鑒于其案發(fā)后悔悟且認罪,且種植目的是為自己治病,故依法從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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