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下K粉迷暈女網(wǎng)友 犯強奸罪獲刑11年
高州兩妙齡少女在參加男網(wǎng)友組織的燒烤活動過程中,被男網(wǎng)友在可樂中下K粉毒暈并被男網(wǎng)友及其朋友輪奸。近日,高州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了該案,以強奸罪判處被告人賴某偉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案情回放: 男網(wǎng)友用K粉迷暈少女再輪奸
2011年12月26日,何某榮、范某文(均已判刑)與被告人賴某偉去信宜市區(qū)搭何某榮事前約好的網(wǎng)友李某某、邱某某回到高州東岸鎮(zhèn)玩,然后又叫來周某寧、陳某生、歐某毅、周某繪、范某健、范某玉(均已判刑)等人一起到范某文家燒烤。
期間,賴某偉與周某寧向同伙提出用K粉毒暈李某某、邱某某然后對兩人強奸,其他人沒有異議。在燒烤過程中,陳某生將吸剩的少量K粉倒入可樂飲料中給李某某、邱某某喝,因李某某、邱某某未出現(xiàn)頭暈反應,賴某偉即打電話聯(lián)系持有K粉的人,然后由范某健和周某繪去買回K粉,周某寧將買回的部分K粉倒入可樂飲料中哄李某某、邱某某喝下,在李某某、邱某某出現(xiàn)頭暈癥狀后.。
賴某偉一伙即用摩托車將李某某、邱某某搭到東岸鎮(zhèn)某果園屋邊,首先到達的周某寧、陳某生、范某文先后對邱某某實施了強奸,賴某偉也對邱某某實施強奸,但因身體問題未能強奸成功。稍后到達的何某榮對李某某實施了強奸,接著周某寧何某榮分別對李某某邱某某實施強奸。 www.miercn.com 愛國交流理性平臺
在實施強奸過程中,賴某偉及范某文、陳某生、歐某毅、范某健幫忙按住受害人的手、腳。2013年9月28日,公安機關將賴某偉抓獲歸案。
法官說法: 一人既遂則全案既遂
高州法院認為,被告人賴某偉無視國家法律,違背婦女意志,結伙采取暴力手段,輪流與婦女發(fā)生性關系,其行為構成強奸罪,應予以刑罰。公訴機關指控賴某偉的犯罪事實屬實,罪名成立,應予以認定。賴某偉在共同犯罪過程中起主要作用,應認定為主犯。辯護人辯護稱,賴某偉的行為應屬強奸未遂。經(jīng)查,賴某偉的強奸行為未實施完畢,但本案是共同犯罪,其同伙已對被害人實施了強奸行為,一人既遂則全案既遂,因此應認定賴某偉的行為屬強奸既遂。遂根據(jù)賴某偉的犯罪事實、性質(zhì)、情節(jié)和社會危害程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決定,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wǎng)”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诰W(wǎng)所有。未經(jīng)本網(wǎng)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wǎng)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wǎng)絡內(nèi)容從業(yè)人員違法違規(guī)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