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開展為期六個月的停車場專項整治行動
有市民停車半年,才知停車場非法
“這半年,我隔三差五來這里買東西,沒想到路邊停車場是非法的!”21日下午4時30分,龍昆南路和信廣場前人行道,一處違法停車場所被查處,一名市民激動地說。
這位市民告訴記者,每次她過來和信廣場買東西,都將電動車停放在廣場前靠近道路邊上,有人收停車費1元,如果超過晚上9時則交2元。沒有想到這里并不允許停車,收費的人也不見蹤影了。
當交警將21輛停在人行道上的電動車拖移現(xiàn)場后,人行道頓時變得通暢。交警部門表示,因為違停被交警拖移的電動車,車主需要持身份證和車輛登記證,到交警部門開單,然后再去靈山交警綜合服務中心領取車輛。
類似的情況還出現(xiàn)在海醫(yī)廣場。有群眾舉報稱在海醫(yī)廣場存在停車場占用人行道的情況。交警接到舉報后,對海醫(yī)廣場的停車情況進行了排查,確認存在占用人行道的行為。
現(xiàn)場排查的交警指著停放在最外邊的一排小車的位置告訴記者,在道路規(guī)劃建設之初,這本是人行道和盲道的位置。后來被人為地劃為停車場了,這是不合法的。下一步,交警部門也會讓市規(guī)劃局配合提供道路紅線圖,確定每一個位置的用途,盡量做到還路于民。
據悉,??谑泄簿纸痪ш犓鶎偎膫€轄區(qū)大隊分別對秀英區(qū)港豐農貿市場、美蘭區(qū)文明東路華山大廈、瓊山區(qū)紅城湖路家樂福超市門前路段、龍華區(qū)龍華路海醫(yī)廣場、龍昆南路和信廣場門前占用人行道違章停車違法行為進行了清理。
??谑姓疀Q定自2015年4月13日起至10月12日,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為期六個月的停車場專項整治行動。本次整治行動實施的區(qū)域為全市范圍的停車場,主要包括住宅小區(qū)、酒店、商場、廣場、辦公場所、娛樂場所(KTV、酒吧、運動場所)、物流停車場、農貿市場(馬路市場)等停車場。整治內容包括:無經營資質的停車場,包括汽車、電動自行車(單車)停車場;未取得規(guī)劃許可或不按規(guī)劃許可建設的汽車和電動自行車(單車)停車場;將配建、增建的地上地下汽車和電動自行車(單車)停車場擅自停用或改變用途的;擅自占用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場地設置收費的汽車和電動自行車(單車)停車場;擅自設置、撤除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或者在道路臨時停車泊位設置障礙的;汽車和電動自行車(單車)停車場亂收費或收費不給發(fā)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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