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wǎng)5月16日訊 在江西人明女士眼中,女兒黃某蓮膽小、不愛說話,但為人乖巧、懂事。
明女士沒想到,很少向她要錢的女兒,會突然跟她要了50元后,從廣東惠州跑到石獅蚶江,就這樣再也回不來了。
去年9月21日晚,在蚶江一服裝廠宿舍內,懷孕一個多月的黃某蓮,被醉酒的男友鄧某宏毆打,經(jīng)搶救無效身亡,一尸兩命。
昨日上午,石獅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此案,案件將擇日宣判。在審判長主持下,明女士就民事賠償表示愿意接受庭外調解。
黃某蓮遇害時,才16周歲
【庭審現(xiàn)場】
母親哭訴:乖巧女兒騙了她
鄧某宏也是江西人,今年24歲,在石獅務工多年,跟黃某蓮是同一個廠同一個車間。
2013年年底,他與正在廣東惠州打工的黃某蓮,通過網(wǎng)絡相識,并慢慢發(fā)展為男女朋友關系;半年后,兩個人同居;去年8月,16歲的黃某蓮懷孕。
然而,這些事情,明女士都不知曉。2012年10月,她和女兒到廣東惠州一家海綿廠打工,兩人一起生活,女兒的每月工資都由她代領。
去年5月7日下午,很少向母親要錢的黃某蓮,向她要了20元,說要跟朋友一起出去玩。明女士沒有多想,給了女兒50元。
哪想,一直到當晚9點多,女兒都沒有回家,明女士致電過去,“女兒說:媽媽,我和朋友去深圳玩兩天,你幫我請假兩天”。
“女兒身上只有50元錢,也沒有帶一件衣服,連手機充電器都沒有帶?!毙乓詾檎娴拿髋拷o女兒請假后,還覺得女兒會回來。
幾天過后,女兒仍未回來,再次致電過去后,明女士才發(fā)現(xiàn),老實的女兒不僅說了謊,而且竟然去了福建石獅蚶江一服裝廠。
“我還跟她說氣話,不回來就永遠不要回來。”明女士說,女兒稱在石獅過得很好,讓她不要擔心,去年中秋節(jié),還打來電話報平安。
明女士萬萬沒想到,這竟是她跟女兒的最后一次對話。當年9月21日晚11時,女兒再次來電,但電話那頭卻傳來一個陌生的年輕男子的聲音。
這個人就是鄧某宏,前后打來四五個電話,讓明女士來石獅一趟,“說電話里說不清楚,但再不過來,你女兒命就沒有了”。
電話中,明女士聽到女兒低沉的抽泣聲音及救護車呼叫聲音,這才相信女兒真的出了問題,答復“我馬上過去”,并要了醫(yī)院地址。
只是,當明女士趕到石獅時,女兒已經(jīng)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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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某宏自稱此前也曾醉酒鬧事過
參加婚禮喝醉酒,回宿舍后打女友
黃某蓮為什么會遭遇不測,一切都還得從去年9月21日晚的那場喜酒說起。
鄧某宏說,當晚,他參加發(fā)小肖先生的婚禮。之前有過醉酒鬧事的他,得知女友已經(jīng)懷孕,原本不想喝酒,但禁不住誘惑,喝了兩三杯白酒和兩三瓶啤酒。最后怎么回的宿舍,他都已不記得。
肖先生回憶,當晚婚宴結束后,他怕喝了酒的鄧某宏出事,就和兩個老鄉(xiāng)一起送鄧某宏回宿舍,“送到服裝廠門口,老鄧還去附近超市買了3瓶啤酒,要與老鄉(xiāng)一起再喝”,他們拒絕后,就讓保安許阿伯幫忙送他到宿舍。同行老鄉(xiāng)肖某元說,路上,鄧某宏還差點與其他人打起來,但被肖先生勸開。
回到宿舍后,鄧某宏就打了女友。他在公安機關調查階段時供述,因為女友在車間上班時,經(jīng)??雌渌猩?,“我受不了她這樣子,加上晚上喝酒沖動,才打她”。筆錄顯示,拳打腳踢后,他還用一根斷成兩截的拖把手柄打了黃某蓮,之后看到女友哭得傷心,嘴巴在出血,臉部紅腫,就用女友電話撥打明女士電話。掛完電話,他就想去工廠附近買啤酒,走到保安室時,被許阿伯發(fā)現(xiàn)手上有血跡。
許阿伯把鄧某宏攔住,詢問發(fā)生什么事,得知他毆打女友,就帶他回到宿舍,發(fā)現(xiàn)黃某蓮傷得嚴重,趕緊呼叫工友幫忙,并撥打120。
次日凌晨,黃某蓮因搶救無效死亡,石獅市公安局法醫(yī)鑒定,她符合頭面部受鈍物作用致彌散性蛛網(wǎng)膜下腔出血死亡,而胎兒胎死腹中。
【庭審焦點】
1:復雜性醉酒?
根據(jù)廈門市仙岳醫(yī)院司法鑒定所出具的證明顯示,鄧某宏在2009年4月,因騎摩托車摔倒昏迷3天,診斷為顱腦挫裂傷,左股骨中段粉碎性骨折。通常情況下,有大腦器質性病變基礎者對酒精耐受性下降,案發(fā)與腦外傷及大量飲酒有關。診斷結論是,案發(fā)時鄧某宏處于復雜性醉酒狀態(tài),具有限定性刑事責任能力。
2:為什么打人?
庭審期間,鄧某宏當庭表示認罪,但卻否認自己的作案動機,不認可公安機關訊問階段“經(jīng)常看其他男生”的說法。
鄧某宏辯稱,自己很愛女友,為了她,自己已經(jīng)基本不喝酒。
3:用什么打人?
石獅檢方指控,鄧某宏除了拳打腳踢外,還使用棍棒。但他辯解,自己受過腦外傷,不清楚作案時是否使用過棍棒。但檢方指出,現(xiàn)場的棍棒在折斷處沾有血跡,經(jīng)檢測與黃某蓮血液一致,因此,鄧某宏有使用棍棒。
最終,石獅檢方指控稱,鄧某宏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已構成故意傷害罪,但鑒于他在事發(fā)時處于復雜性醉酒狀態(tài),具有限定性刑事責任能力,同時,法庭可根據(jù)被告人的犯罪情節(jié)等情況作出判決。
□延伸閱讀
何為復雜性醉酒
據(jù)溫州商報和揚子晚報報道,2012年6月27日,溫州一男醉酒后,對著路人的臉部瘋狂啃咬。精神科醫(yī)生分析,該男子屬于復雜性醉酒的可能性較大。醉酒分生理性醉酒、病理性醉酒及復雜性醉酒。通常所說的喝醉酒即為急性酒精中毒引起的精神紊亂,也就是“發(fā)酒瘋”。醉酒者會表現(xiàn)出話多、失控、情緒興奮等癥狀,一般情況下不會出現(xiàn)攻擊行為。病理性醉酒在少量飲酒后出現(xiàn)不成比例的極度興奮,可能出現(xiàn)攻擊和暴力的特征,但病理性醉酒的人平時不常飲酒。復雜性醉酒則介于普通醉酒和病理性醉酒之間,患者往往嗜酒,在飲酒到一定的程度時,會出現(xiàn)攻擊性,而在事后則會不記得。
據(jù)海峽導報報道,2012年10月,廈門一男醉酒后,將熟睡朋友的脖子割傷。法醫(yī)對他進行一系列測試后,發(fā)現(xiàn)他患有一種叫做“復雜性醉酒”的精神疾病。法醫(yī)稱,一般性醉酒者攻擊身邊的人,都有一定的誘因和動機支配,如對他人心懷不滿而酒后打人,或者受外界刺激而發(fā)酒瘋。但如果是患有復雜性醉酒的病人,則會出現(xiàn)明顯的意識障礙,常伴有錯覺、幻覺片斷或被害妄想,有顯著的情緒興奮、易激惹,往往無目的或動機不明確地實施攻擊和破壞行為。此類發(fā)作通常持續(xù)數(shù)小時,之后病人對經(jīng)過會部分或全部遺忘。
據(jù)京華時報報道,2013年1月28日晚,北京一女酒后,持菜刀多次砍擊好友致死。女子自稱,曾感覺有個像鬼一樣的男人親近她,她害怕所以拿刀砍他,等到警察過來后,才發(fā)現(xiàn)砍的是朋友。經(jīng)鑒定,該女子被診斷為酒精所致精神障礙——復雜性醉酒,實施違法行為時辨認、控制能力明顯受損,評定為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考慮到這一情況,以及女子具有自首、積極賠償?shù)惹楣?jié),法院一審對她減輕處罰,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有期徒刑7年。(海都記者李昌乾 通訊員 程耕輪 吳珍珍 蔡燕瑜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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