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舊州一村民去世仍領低保被舉報,民政部門“穿越”版通知書讓人“醉”了:
5月還沒過,6月20日通知已發(fā),7月才取消低保
通知“早產”了停?!斑t到”了
今年1月底,??谑协偵絽^(qū)舊州鎮(zhèn)道美村委會村民吳某英因病離世。但是知情人士稱,這名村民人都不在了,卻還在領取“低?!薄8鼮殡x奇的是,瓊山區(qū)最低生活保障服務中心于發(fā)出一則落款2015年6月20日的“早產”通知,宣布從2015年7月1日起,停止吳某英的低保資格。
知情人士稱,吳某英離世后仍在領取低保一事,當地不少人都知道。他認為,吳某英有多個子女都有正當工作,本身就不符合領取低保的條件。
鎮(zhèn)民政辦:
4月就停發(fā)了其低保金
5月25日上午,南國都市報記者走訪道美村,吳某英家中只有她一個侄子在。該侄子向記者證實,吳某英有多個子女都在工作,并且吳某英于2月前后過世這一事實。但是對于吳某英家的經濟情況,以及她是否在領取低保一事,他并不愿多說。
舊州鎮(zhèn)民政辦主任王輝平表示,吳某英過世后,當地民政部門在3月份接到報告,4月份就停發(fā)了其低保金,由于相關部門的信息滯后,導致吳某英多領取了一個月的低保金。王輝平稱,鎮(zhèn)里的民政工作受人手不足等客觀因素限制,工作的確存在疏忽。
對于這樣一個說法,舉報人并不滿意,他向記者出示了一張瓊山區(qū)最低生活保障服務中心于“2015年6月20日”下發(fā)給吳某英的《??谑协偵絽^(qū)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停保通知書》,稱“經核查,你戶多兒女勞動的原因,根據……從2015年7月1日起停止享受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舉報人:
為啥區(qū)里通知到7月才停
“現(xiàn)在5月份還沒過完,通知落款日期已經是6月20日了;人都不在了,還因‘多兒女工作'原因停保;既然不符合條件,為何要等到7月1日才停保?”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舉報人稱,低保雖然錢不多,但是對于農村真正困難的群眾來說,卻可以維持基本的生計,希望有關部門能好好解釋一下這筆“糊涂賬”究竟是怎么回事。
對此,瓊山區(qū)民政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經核查,吳某英屬于上世紀60年代下崗人員,按照當時的政策可以享受每期11元的最低生活保障。大約在幾年前,這批人員被全市統(tǒng)一納入全額領取低保的范圍,這種情況當地還有20多個,都是年齡比較大的老人。
區(qū)民政局:
“早產”通知是工作失誤
據該負責人稱,今年五六月份的低保金已經發(fā)放,吳某英多領的低保金將足額追回。而對于舉報人反映的停保通知書中關于“早產”等問題,該負責人承認部分工作人員在工作銜接中存在失誤,下一步將收回這則通知,并對相關人員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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