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眾號“微秀生活”發(fā)文稱周杰倫為“漢奸”、“賣國賊”,今天上午,記者從朝陽法院獲悉,知名歌手周杰倫以名譽侵權(quán)為由將該公眾號認證的開辦主體北京人和書畫院訴至法院,要求刪除相關(guān)信息、公開道歉并賠償損失60萬元。
周杰倫稱,6月4日,他發(fā)現(xiàn)北京人和書畫院在其微信公眾號“微秀生活”中登載一篇名為“打到日本漢奸周杰倫...的”文章,文中把周杰倫描述成“日本漢奸”、“賣國賊”,還用了很多惡毒的詞語。
周杰倫認為,整篇文章充斥著對他的惡意中傷和侮辱,丑化他的人格。周杰倫表示,作為知名臺灣藝人,他的名譽承載著巨大的經(jīng)濟價值和精神價值,應受到法律保護。北京人和書畫院的行為給其名譽和身心帶來極大的傷害。故訴至法院,要求北京人和書畫院刪除詆毀、侮辱他的不實微信信息,停止侵害行為,消除不良影響,在公共媒體公開道歉;賠償經(jīng)濟損失50萬元、精神損失10萬元。記者獲悉,朝陽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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