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馬場內,有人正在練習騎乘。京華時報記者趙思衡攝
8歲女童月月(化名)在參加馬術訓練課程時,不慎從馬上摔下導致昏迷,后搶救無效死亡。月月的父母將馬場及教練訴至法院,索賠各項損失共計116萬余元。昨天,此案在順義法院開庭,兩被告均稱月月的死亡與其無關。中國國家馬術網總編輯烏扎拉告訴記者,對于馬術運動,目前國家沒有相關的行業(yè)標準,馬場開設也沒有前置審批。
庭審
原告8歲女孩騎馬墜亡
昨天上午9點半,此案開庭,雙方均為代理人出庭。
2007年7月,殷先生夫婦經朋友介紹,認識了馴馬師吉某,后來為女兒月月購買了馬術訓練課程,與其他多位小朋友一起,定期(通常為周末)到位于順義區(qū)李橋鎮(zhèn)的北京克來務養(yǎng)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克來務公司)內馬場培訓。
今年1月份,殷先生夫婦消費完第一次購買的馬術課程后,在吉某的建議下,花費20萬元購買一匹馬在克來務公司養(yǎng)殖,打算將來孩子長大后再騎。
今年5月17日上午9點左右,8歲的月月在馬場的室內訓練場地學習馬術課程,其母親楊女士在訓練場地附近休息等待。10多分鐘后,楊女士走進馬場發(fā)現,女兒已由吉某抱
到一旁地上,昏迷不醒。經過詢問得知,月月在訓練過程中從馬背上摔下,并可能被馬踩踏。
楊女士立即將女兒送往附近社區(qū)醫(yī)院急救。由于傷勢過重,月月很快被轉往大醫(yī)院治療。5月19日清晨6點25分,月月因特急特重型閉合性顱腦損傷、右顳頂頭皮血腫,經搶救無效死亡。
殷先生夫婦認為,月月出事時所騎的馬匹,在前不久曾摔下過其他的孩子。吉某知道該馬的危險性,還繼續(xù)讓月月騎馬訓練,導致事故發(fā)生,存在嚴重過錯。馬場作為專業(yè)的經營場所,并未有任何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明顯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馬場和吉某都應擔責。因此,起訴索賠各項損失共計116萬余元。
被告騎馬本身就有風險
克來務公司稱,該公司與殷先生夫婦之間不存在任何合同關系??藖韯展痉Q,該公司的經營范圍是養(yǎng)馬和馴馬,與被告吉某只是租賃關系,不存在雇用關系,“我們只是提供了場地,他們在場地里開辦課程,發(fā)生的事情我們并不知情,也不應擔責”。
吉某的代理人稱,此事為意外事故,吉某不應擔責,“此事與馬的野性發(fā)作和死者父母監(jiān)管不力有關”,該代理人稱,騎馬是世界上最具風險的運動之一,父母選擇讓孩子學習,應該預知風險。
吉某的代理人稱,在月月訓練過程中,她的母親楊女士并未在現場監(jiān)督而是到附近休息。事故發(fā)生后,楊女士才趕來,存在監(jiān)管不力,應承擔主要責任。此外,吉某是注冊騎手,可以作為馴馬師,可以教授馬術。在孩子摔下馬后,吉某采取緊急措施將孩子抱走,掐人中并一同將孩子送往醫(yī)院,盡到了教練的職責。
對于涉事馬匹,吉某的代理人表示,月月騎的馬是從馬場借的,事發(fā)前一周,該匹馬確實曾經摔過小孩,吉某已經提前將這一情況告知家長,但家長仍堅持參加訓練,吉某出于安全考慮,特意親自訓練。
此外,吉某的代理人還提出,殷先生夫婦給女兒買了一匹馬后,一直未支付馬術訓練的費用,吉某與月月之間也沒有正式的合同關系,完全屬于免費教學。
此案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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