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四年,很多學生參加過社區(qū)服務、慈善活動、志愿服務、公益活動等,從2015年新生開始,參加這些活動,都將獲得“社會責任”學分。11月17日,省教育廳出臺《關于深化高校教學改革加強大學生社會責任教育的意見》,首次明確“社會責任”將納入我省高校學分,參與情況還將記入學生檔案,終生可查并與個人信用掛鉤。(11月25日 《安徽青年報》)
“要想成為一個優(yōu)秀的人才,必須學會擔當責任?!爆F(xiàn)在大多數(shù)的孩子都是獨生子女,父母的過分疼愛造成孩子“以自我為中心“的性格,責任意識淡薄,社會責任感不強。安徽省教育部門這樣的做法有助于提高大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將“社會責任”納入學分,用一種鼓勵的方式,讓學生慢慢去培養(yǎng)責任意識,自覺去擔當社會責任;同時“社會責任”學分也是一種制度化約束,讓學生把服務社會當做習以為常的事。
列夫托爾斯泰說:“一個人若是沒有熱情,他將一事無成,而熱情的基點正是責任心”,正所謂“善事有大小,善心無等差”,當一個人覺得為社會服務是一件習以為常的事,社會上“高分低德”的人就會少很多。
責任乃一個人的內在道德修養(yǎng)。學會做人比獲得高分更重要,不能以分數(shù)來衡量一個人的優(yōu)秀程度,假如只是一昧地以學習第一,社會上的一切事物都與我無關,這樣就與優(yōu)秀相差太遠了。
擔當社會責任,我們可以從身邊的小事做起,一步一個腳印地提高責任意識,慢慢形成一種責任感,內外兼修,成為一個優(yōu)秀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