刮了別人的車,車主不在,且沒人發(fā)現(xiàn)的情況下,有人選擇一走了之。但樂清的徐女士卻選擇,留下一張紙條,并附上自己聯(lián)系方式,表示愿意賠償。今天這篇頭條新聞?wù)芰繚M滿,因為這張“價值1500元的紙條”背后有一個關(guān)乎誠信的故事。(12月1日 溫州都市報)
車被刮壞了,失誤者主動賠錢,車主也不像其他人那樣耍無賴要求巨額賠償。無論是在徐女士還是車主身上,都能看到滿滿的正能量。
“其實沒看到紙條,我根本就不會注意到這個白點?!敝皭圮囋还尾吝^,卻找不到人的胡先生感嘆對方誠信,“所以我也不會為這點小事找她賠償,也算助力社會上的正能量吧。”其實雙方都是正能量,失誤者愿意承擔責任,但車主不要賠償并不是說不在乎或者錢多,而是他覺得對方給予他的尊重和信任讓他感動,這是多少錢都買不到的。
徐女士的做法讓我們相信社會上誠信不會缺失,車主的寬容,也讓我們相信,誠信要建立在相互理解的基礎(chǔ)上才會有美好的結(jié)局。徐女士身上有一種勇于擔當、誠信的美好品德,踐行了中華民族的美好傳統(tǒng)品德,為社會增加正能量。其實,現(xiàn)實中這樣的事例并不少,比如“兒子從陽臺上砸壞四輛車,其父親主動承擔責任”、“女子自行車刮到私家車,留下‘誠信紙條’”等,相信大家看到這些誠信事例,肯定會反省自己,以誠信者為榜樣,向他們看齊。
賠錢事少,失信事大。“人無信則不立”,它是我們行走于社會的一張通行證,也是我們做人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