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圖:韓征
拉開易拉罐,中16萬元大獎的提示震驚了現(xiàn)場圍觀群眾,中獎?wù)呗暦Q“不會兌換”,有人應(yīng)聲附和“愿意出錢購買中獎拉環(huán)”……一唱一和中真有圍觀者出錢購買拉環(huán),可事后才發(fā)現(xiàn)這原來是場圈套。警方經(jīng)過偵查抓獲了易拉罐中獎騙局的始作俑者,同時意外發(fā)現(xiàn),該人身負(fù)命案潛逃多年。昨日,省高院對外公布終審裁定,這個逃犯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
易拉罐中大獎是圈套行騙人竟是逃犯
2013年12月22日13時40分,西寧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內(nèi),一名男子焦急地來報案,聲稱自己被騙了。男子姓澤,他向警方講述,自己當(dāng)日上午8時在西寧市八一路長途客運站,乘坐西寧至臨夏的班車。發(fā)車不到10分鐘,在一十字路口有一群人上車,過了兩三分鐘一個人打開一易拉罐,高呼自己中獎了——特等獎16萬,緊接著,打開易拉罐的人說他不會兌獎,立即有3個人出來說他們會兌,愿意花錢買易拉罐,這時,3人中的一個人就跟澤某商量“你出1萬,我出200元,我倆買下兌獎后分錢?!币驗樨澞?,澤某掏了1萬元買了那個易拉罐和中獎卡。過了沒一會,趁澤某不留意,那幫中獎的、買獎的5個人紛紛下車了,澤某這才反應(yīng)過來自己受騙了,下車去追卻沒追到。
類似易拉罐中獎騙錢的報案者在當(dāng)時的一段時間內(nèi)較為集中,這伙人除了騙錢,還騙黃金首飾。警方在偵查該類案件中發(fā)現(xiàn),近期在青海省西寧市至蘭州、永靖縣的班車上實施“易拉罐中獎”詐騙犯罪團伙中一名嫌疑人與逃犯陳興德極其相像,當(dāng)永靖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得到此線索后,偵查人員趕赴西寧市開展核實及抓捕工作,2013年12月31日,在西寧至永靖班車上實施完詐騙后的陳興德等5人被抓獲,經(jīng)審訊其中一名自稱黨成才的犯罪嫌疑人就是陳興德。其余四名犯罪嫌疑人移交西寧市警方。
傷害他人致死后潛逃更名換姓實施詐騙
陳興德,又名陳孝孝,化名黨成才,男,1966年出生于甘肅省永靖縣,捕前租住青海省西寧市。1990年5月7日因故意傷害罪被永靖縣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五個月。1994年8月11日18時許,陳興德因瑣事與陳某乙爭執(zhí),后在永靖縣某鄉(xiāng)政府門口處,陳興德用隨身攜帶的匕首在陳某乙大腿根部扎兩刀。陳某乙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經(jīng)法醫(yī)鑒定:陳某乙系被他人用單刃銳器刺破左股動脈致失血性休克死亡。事發(fā)后,陳興德潛逃在外,并化名實施詐騙。
臨夏回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后認(rèn)為,被告人陳興德因瑣事持刀刺戳被害人陳某乙亡后潛逃,期間不思悔改,更改姓名在異地實施詐騙犯罪,其行為構(gòu)成故意傷害罪、詐騙罪。判決:一、被告人陳興德犯故意傷害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5000元。二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罰金5000元。二、被告人陳興德賠償死者家屬喪葬費21721.5元。
宣判后,被告人陳興德上訴提出:本案應(yīng)定性為過失傷害致人死亡,原判量刑過重。省高院二審后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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