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稱受到引誘犯罪 攝/記者 曹博遠
認為自己是在陳某和警方故意引誘下販毒的,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4年后,鄧某上訴。檢方認為量刑過輕,也提起抗訴。今天上午,二中院開庭審理此上訴案。在法庭上,檢方和被告人就該案是否屬于引誘犯罪進行了激辯。
48歲的鄧某是重慶人,曾因販毒被判無期徒刑,后被減刑獲釋。豐臺檢察院指控,2015年3月24日18時許,陳某與鄧某聯(lián)系欲購買毒品。后鄧某在朝陽區(qū)金蟬食府路旁欲向陳某販賣毒品時被抓獲。警方當場查獲白色晶體三包,經鑒定為冰毒,凈重49.94克。
豐臺法院從重處罰,一審以販賣毒品罪,判處鄧某有期徒刑14年,并處罰金1.5萬元。鄧某不服提起上訴,豐臺檢察院提起了抗訴。
今日上午9點,鄧某被帶進二中院第二法庭。豐臺檢察院認為,一審法院適用法律不當。鄧某曾被判無期徒刑,獲減刑后實際執(zhí)行刑期為13年多,原審判決中沒有考慮到鄧某還有沒執(zhí)行完的刑罰,未將附加刑并罰,希望二審糾正。市檢二分院支持此說法。
“一審對我的量刑過重;我被抓后如實供述了罪行,但是一審判決中沒有體現(xiàn);另外本案屬于引誘犯罪?!编嚹骋豢跉庹f出了三個上訴理由。
鄧某說,他2015年來北京看病,經朋友介紹認識了陳某。3月24日,陳某打來電話說想從他這買30克冰毒,后來又說想買50克?!拔耶敃r沒有冰毒,陳某要50克,于是我以每克180元的價格從河北香河安某手里拿貨給了陳某?!?/p>
鄧某說,當時見到陳某時,陳某車上還有另外一名男子,交易完他就被抓了。“我和陳某不是上下家,陳某肯定不會舉報我,只能是陳某被抓了,為立功供出我。還有一種可能就是警方為了完成指標任務,讓陳某用欺騙的方式打電話約我。我經不起誘惑,又走這條路,這是引誘我犯罪?!编嚹痴f。
而檢方認為,當時陳某給鄧某打電話11分鐘左右,沒有警方引誘的行為,況且當時陳某說的就是買50克毒品,沒有先要30克后改50克的情況。
檢方認為,該案屬于控制下交易,不屬于被告人提到的引誘行為。鄧某來京后很快與安某達成協(xié)議,說明他有犯罪的故意,“不是因為陳某的一次舉報才有的行為,不屬引誘犯罪?!痹摪肝串斖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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