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信息泄露已不是一個新鮮話題。不過,買賣孩子信息的行為你們見過嗎?只需花32000元,就能買到濟南市20多萬條1~5歲的嬰幼兒信息,顧客還可以選擇買哪個區(qū)的。更可怕的是,除了孩子姓名、家長電話,這些關于孩子的信息甚至還能夠精確到每個家庭的門牌號!(4月6日《齊魯晚報》)
個人信息泄露其實已經“覆蓋”了包括幼童在內的所有人群。去年9月,北京警方成功打掉的一個敲詐勒索的犯罪團伙,他們就利用掌握的大量學生信息,打電話勒索家長,據說犯罪嫌疑人能準確說出孩子的姓名、出生年月、就讀班級以及家長的姓名、工作單位和地址。2012年寧波媒體也曾披露,很多家長接到過陌生人推銷電話,對方對孩子信息了如指掌。
在現代社會,由于掌握某種信息就等于掌握了某種資源,有人就利用這種資源來牟利,所以,雖然《刑法》中明確規(guī)定了出售公民個人信息、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以及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3個罪名,《電信和互聯網用戶個人信息保護規(guī)定》等制度也有相關規(guī)定,但個人信息泄露仍是“家常便飯”。尤其讓人不能容忍的是,幼童個人信息也被泄露。
個人信息泄露有何危害?有人總結了10條后果。顯然,幼童信息泄露的后果更為嚴重,不僅家長會被騷擾、被敲詐,而且幼童個人安全也缺乏保障。隨著幼童信息不斷被買賣,甚至這種騷擾、安全威脅會伴隨某些孩子一生。因此,應以這起個案為契機,一方面要深挖濟南買賣幼童信息內幕,嚴懲責任人;另一方面,要完善法制和日常監(jiān)管。
濟南20多萬幼童信息被公開出售,大家關注的焦點在于,這些個人信息來自何處?從記者調查來看,種種跡象顯示,很可能來自接種疫苗的環(huán)節(jié),而出售信息者很可能是公職人員。也就是說,幼童接種疫苗時登記的個人信息匯總之后,被個別掌握這種信息的公務員拿來牟利。順藤摸瓜,查清此案并不困難。希望濟南有關方面及時介入徹查此事。
令人不解的是,既然記者能發(fā)現公開買賣幼童信息的線索,不少家長也接到過騷擾電話,為何有關部門卻沒有發(fā)現?另外,《刑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都有相關規(guī)定,為何還有人敢于公開出售幼童信息,究竟“膽”從何來?這是兩個問題其實也是一個問題,答案似乎也不復雜,即由于相關“守夜人”沒有盡職盡責,給了信息泄露者以可乘之機。
無論是疫苗接種機構還是地方疾控中心,毫無疑問都有義務和責任確保自己掌握的幼童個人信息不被泄露。但濟南20多萬幼童信息被公開出售表明,相關機構在個人信息保護方面存在很多管理漏洞,因此,在調查、追究信息出售者法律責任的同時,還應該追究相關監(jiān)管部門和機構管理失職的責任。只有如此,才能確保此類問題不再發(fā)生。
此外,此事還應引起相關立法者重視。雖然多部法律法規(guī)都涉及個人信息保護,但法律層面呈現碎片化,有關個人信息保護的職責劃分也不明確,這必然就會影響法律威懾力。據悉,有關方面早在2003年就委托專家起草“個人信息保護法”,但至今沒有下文。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一些代表委員也建議盡早啟動個人信息保護法立法。
期待濟南20萬孩童信息買賣能夠觸動有關方面,既推動個人信息保護法加快立法進程,也推動有關方面加快完善個人信息保護的體制機制,尤其是幼童個人信息,理應成為立法保護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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