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huán)球網(wǎng)綜合報道】據(jù)美國“世界新聞網(wǎng)”7月23日報道,法國最高上訴法院22日裁決,國際貨幣基金(IMF)總裁拉加德(ChristineLagarde)必須就她在就任法國財政部長期間,法國政府支付一名爭議性商界大亨巨款案,出庭受審。
法官2015年12月要求拉加德出庭受審,隨后拉加德提起上訴,7月22日遭到最高上訴法院駁回。拉加德被控在財政部長任內(nèi),處理國有銀行和商界大亨塔比(BernardTapie)間的爭議存在失職行為。
據(jù)悉,案件源于塔比出售其在體育設備公司阿迪達斯(Adidas)的多數(shù)股份,該次出售由法國國有銀行里昂證券負責。塔比稱他受到里昂證券的欺詐,從1993年的銷售中獲益很少,因而提出訴訟。
當時擔任財政部長的拉加德選擇任命仲裁委員會而非讓法庭解決這起糾紛。拉加德被指控讓塔比拿走驚人的4.04億歐元(約合人民幣29.6億元)。但拉加德堅稱她在本案的作為符合法國的最大利益。
法國法院22日的裁決,意味著60歲的拉加德將成為連續(xù)第三位因官司纏身而出庭受審的IMF總裁。
對于這場官司,IMF理事會表示,他們對拉加德履行職責的能力有信心,而且正在得到相關事件最新進展的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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