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近期天氣炎熱,你有沒有領到高溫費呢?記者調查了解到,高溫費的發(fā)放還藏有許多“貓膩”,例如有的企業(yè)會按照高溫天數(shù)、工作時間進行“折算”,這樣的做法合理嗎?勞動者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中午十一點半,空調維修工孟師傅騎著電動車、頭頂一塊毛巾,正向路人打聽客戶的住址。孟師傅說,越是高溫天越是忙碌的時候,一天超過8個小時在戶外作業(yè),但從業(yè)十幾年,卻從來沒有見過高溫費的影子。
孟師傅說:“每年都說有,但每年都沒看到錢。修空調的這時候最最最苦的,這個行業(yè)你要他錢,他要你命?!?/p>
事實上,江蘇規(guī)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度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yè),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就應當向勞動者發(fā)放夏季高溫津貼。從6月起發(fā)放,連發(fā)4個月。
南京市勞動保障監(jiān)察支隊科長金浩提醒說,對于用工單位不發(fā)放高溫費的行為,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jiān)察機構投訴。特別要注意的是,西瓜、飲料、清涼用品等福利則不能抵消200元的高溫費。
此外,有網友吐槽說,老板“鉆空子”,把高溫費精確到每天、每個小時進行折算發(fā)放。例如,假如是每天有半天比較涼爽,那就只算一半的高溫費,這樣的做法合理嗎?金浩說:“對于國家沒有講清楚是按半天算的時候,比如包工頭較勁,這個崗位半天有高溫,八個小時只有三個小時高溫,你用人單位不提前跟勞動者協(xié)商,制定細則,都要按照每個月200塊錢發(fā)放?!?/p>
金浩提醒說,企業(yè)要建立健全高溫津貼的標準,規(guī)章制度要經過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工會備案后才能生效。也就是說,大家回去翻翻公司章程,沒有寫明說可以按小時發(fā),都是要全額發(fā)放的。(記者景明江蘇臺記者練微 李卉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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