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發(fā)布網約車細則:車輛初次登記購置價格及購置稅總計不低于12萬元
新華社南京10月20日電(記者劉巍巍)蘇州市交通運輸局20日下午發(fā)布《蘇州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征求意見稿)》,文件擬要求在該市運營的網約車初次注冊登記時的實際購置價格及車輛購置稅總計不低于12萬元,且駕駛員須為本市戶籍或持有居住證。
與一些城市類似,征求意見稿規(guī)定:網約車駕駛員為本市戶籍或持有本市公安機關核發(fā)的有效居住證;取得相應準駕車型機動車駕駛證并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以及無相應違法犯罪記錄等。
該征求意見稿對網約車車型進行了明確限制:本市號牌車輛,車輛使用性質登記為預約出租客運;7座及以下乘用車,自行駛證載明的車輛初次注冊登記之日起不超過3年;車輛初次注冊登記時的實際購置價格及車輛購置稅總計不低于12萬元;純電動車續(xù)航里程不低于250千米等。
此外,該文件還要求,網約車不得有巡游出租汽車標識,不得安裝頂燈、空重車狀態(tài)燈等專用設施設備,以及不得巡游攬客,不得在機場、火車站、汽車站等設立統(tǒng)一巡游出租汽車調度服務站或實行排隊候客的場所攬客。
業(yè)內人士認為,蘇州出臺的征求意見稿與此前多地公布的細則具有內在統(tǒng)一性,對網約車駕駛員和車輛提出更高、更細之要求。據此要求,相當比例的低配私家車及非本地戶籍司機將被逐漸規(guī)范離場,網約車或將成為相對高端、個性化的出行方式,至于其對出行市場、區(qū)域交通乃至經濟發(fā)展帶來的后續(xù)影響仍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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