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6日從云南省公安廳新聞辦公室獲悉,云南將于1月18日起在玉溪市、紅河州開展省內居民身份證異地換領、補領試點工作,進一步提升公安機關為民服務的效率和水平。
據(jù)悉,常住戶口登記在玉溪市、紅河州內的公民,離開常住戶口登記地縣(市、區(qū))的,即可在玉溪市或紅河州的實際居住地公安戶政窗口申請異地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
試點結束后,云南將在全省全面推行省內居民身份證異地換領、補領工作。屆時,離開常駐戶口登記地縣(市、區(qū))的全省居民,將可在實際居住地享受異地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服務。
云南省公安廳提示,公民申請省內異地換領需交驗居民身份證;公民申請省內異地補領居民身份證需交驗居民戶口薄或居住證、社會保障卡、護照等身份證件;因相貌特征發(fā)生較大變化,且居民身份證未登記指紋信息難以確認身份的,不可申請居民身份證異地換領、補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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