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安徽商報消息,成員死亡后,為防連累組織被“曝光”,傳銷窩點竟將其拋尸路邊,不料警方順藤摸瓜,不光將這一傳銷魔窟搗毀,還順帶解救一位剛被騙進窩點的遼寧籍男子于某。2月15日,記者從黃山市屯溪區(qū)法院獲悉,該院以非法拘禁罪,分別判處傳銷成員關某某、喬某某有期徒刑10個月,判處傳銷成員張某杰、汪某某、張某有期徒刑8個月。
[事發(fā)]男子拋尸逃離不及被抓現(xiàn)行
去年4月19日清晨6時20分左右,黃山市屯溪區(qū)荷花池派出所民警駕車巡邏至該市阜上中路上新新村小區(qū)附近時,發(fā)現(xiàn)小區(qū)38棟樓墻角邊,幾名醫(yī)護人員正圍著一名倒地男子進行急救,圍觀人群中還有一人沖遠方大喊,“你不要跑,這人已經(jīng)不行了?!泵窬S即下車詢問情況,得知被急救的男子是被2名年輕男子抬下樓丟棄在此處的。之前喊話的居民此時也主動找到民警,指著上新新村西邊說,“看到遠處那個人了吧,戴眼鏡的,就是他跟別人把這男的抬下來,扔到這里的。”
得知情況后,民警很快將試圖逃離現(xiàn)場的戴眼鏡男子控制住,帶回了搶救現(xiàn)場。該男子渾身臟亂不堪,面對警方詢問支支吾吾,不愿回答問題。也就在此時,正在現(xiàn)場施行搶救的醫(yī)生宣布,男子已經(jīng)沒有了生命體征,早已經(jīng)死亡了。
他人死亡后不報警、不求助,而是將其拋尸樓下,“眼鏡男”的行為立刻引起警方重視,并現(xiàn)場對其突審。對方這才告訴民警,死者是自己同伴,一起租住在小區(qū)40號樓某單元,屋內還有其他人。
[調查]傳銷成員發(fā)病同伴不敢求醫(yī)
盡管“眼鏡男”不愿多說,但民警已經(jīng)隱約意識到其可能是傳銷組織成員。此時,增援警力也已趕到,民警隨即快速來到“眼鏡男”供認的40號樓某單元門口,然而無論民警怎么敲門,里面人既不開門,也不應聲。民警只好找來專業(yè)開鎖人員將門打開。臟亂不堪的房間里充滿異味,昏暗狹窄的屋子里竟塞了8男1女9個人,地上到處打滿地鋪。民警隨即將這10人全部帶至警局調查。
經(jīng)過初步調查,此處確系一個暗藏多日的傳銷窩點,參與拋尸的“眼鏡男”名為張某杰,死者曾某1981年出生,湖北襄樊人,時年35歲,生前也系該傳銷組織成員。
去年4月19日事發(fā)當天,曾某在傳銷窩點突然發(fā)病,隨即生命體征消失全無,因擔心撥打120求助會暴露組織,張某杰就和另一傳銷同伙將其抬至小區(qū)38號樓樓下,然后試圖逃走,不料張某杰動作太慢,被現(xiàn)場抓住。后經(jīng)黃山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曾某符合冠心病猝死,排除其他因素導致。
[判決]非法拘禁他人團伙成員被判刑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行動中,警方還從傳銷窩點中解救出一名剛來屯溪2天的遼寧男子于某。
原來,關某某、張某杰等傳銷人員利用網(wǎng)絡交友平臺以談戀愛會女網(wǎng)友的方式,將于某騙至傳銷窩點,隨即脫掉其衣服進行搜身,并扣押于某身份證、手機、錢包等物,逼迫其交錢加入傳銷組織,由于于某堅決不從,4月18日晚,其他幾名成員特意從其他落腳地趕來,共同教訓于某,并對其采取了言語威脅、打巴掌、鼻孔吸煙等暴力手段。
后因曾某突然發(fā)病,打亂了該傳銷組織計劃。經(jīng)黃山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曾某猝死與該案的非法拘禁行為沒有因果關系。
日前,黃山市屯溪區(qū)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審理。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關某某、喬某某、張某杰、汪某某、張某以強行扣留等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拘禁罪,依法應予懲處。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組織構架
該傳銷窩點人員的級別從高到低分為領導、管家、老板、帥哥或者美女,其中帥哥或者美女為剛來窩點、尚未加入傳銷組織的新人,新人交錢加入傳銷組織后成為老板。來自山西的關某某為管家,張某杰和窩點內喬某某、汪某某、張某同為老板。
騙人手段
每天晚上,管家將各個老板的手機發(fā)還,讓他們通過QQ冒充女孩與對方處對象,欺騙他人誤入傳銷組織。當新人來到該出租房,領導或者管家提前對窩點內的老板等人員進行分工,安排打牌、開門、控制、問話、搜身、恐嚇等行為,如新人不愿加入傳銷組織,就會采取威脅、毆打、體罰等方式限制其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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