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末下午,沿著廣州天河公園翠微湖岸邊行走,岸邊數(shù)十米的坡道上,這樣的對話并不難聽到,白發(fā)蒼蒼的老人們在掛滿資料的林間逡巡,交頭接耳,為兒女或自己找對象,這頗為獨特的老年人相親角早已成為天河公園一道久負盛名的“風(fēng)景線”。然而,雖然老人們?yōu)閮号嘤H熱情很高,但結(jié)果卻并不理想,往往無用功居多,有一老伯風(fēng)雨無阻地來天河公園為女兒相親,一站就是三年,可仍然沒為女兒找到合適對象。(3月8日《廣州日報》)
經(jīng)??垂叛b電視劇的人,經(jīng)常會聽到一句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豈容你私定終身!”也是可憐天下父母心,年紀那么大了,還得風(fēng)吹日曬,為子女的終身大事操心。父母與媒妁的結(jié)合,可以說是斬斷“單身狗”的利劍。身邊也有不少同齡人,為父母介紹的“婚事”而倍感憂心。面對同齡人的不停地“倒苦水”,我想說的是,父母當(dāng)“媒婆”,或許是屬于“違法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條規(guī)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同時,第五條規(guī)定:“結(jié)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對此,很多朋友的看法大體是“父母都是關(guān)愛子女,怎么能說是違法呢?他們只是介紹對象,并不是包辦婚姻,更沒有說橫加干涉,我們結(jié)婚都是自愿的!”是呀!身邊也有數(shù)名在雙方父母“撮合下”誕生的夫妻。他們在結(jié)婚前都說:“父母經(jīng)歷的風(fēng)雨比我們多,看的人也比我們多,他們介紹的人往往知根知底,不會有問題。至于感情嘛,結(jié)了婚再慢慢培養(yǎng)吧!”可以看得出,他們的解釋都很十分“豁達”和“懂事”。但事實上,這也為他們的婚姻留下了不和諧的因素。
婚姻關(guān)系一生,在一起長不長久,看的不僅是家庭背景,還有性格、愛好、價值觀等等。父母了解自己,但不是自己。隨著時代的變遷,父母與子女的價值觀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同的,父母認為性格上、家庭條件的合適,并不意味真正的合適。而子女往往因為父母的“苦工”而背負沉重的道德和情感負擔(dān)。“父母那么辛苦為你介紹,你不領(lǐng)情,就是不孝呀!”面對“打壓”,或許最后就會是“勉勉強強”對付了事。
當(dāng)前,不少“奔三”或“三十出頭”的待婚男女是獨生子女,在感情上比較“依賴”父母,但在家庭問題的處理上,卻并不是“磨合一下”就能應(yīng)付的。缺乏婚前的感情基礎(chǔ),在婚后生活中,易激化很多不必要的矛盾。我身邊就有朋友,因為和未婚夫在房子上的一句“氣話”,而終結(jié)了父母的“辛苦撮合”。事實上,大多數(shù)“介紹型”的婚姻,是兩個家庭的融合,即使夫妻長期性格不合,也不敢輕易離婚,因為還得看看父母親人的“臉色”。而《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guī)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
的確,有一部分年齡較小“涉世不深”的青年男女在婚姻態(tài)度上不夠“成熟”,進而濫用《婚姻法》賦予的自由,讓不少“閃婚閃離”“吵吵鬧鬧”的現(xiàn)象出現(xiàn)。但對于不少年齡偏大的男女而言,價值觀和社會觀的成熟,讓他們懂得正確看待婚姻,自己選擇的往往是比較合適的,至少是心甘情愿的。父母的辛苦介紹,其實沒有太大必要。那種猶如“逛街”“交易”的父母相親活動,其實還得需要加以引導(dǎo)和克制。
說到底,父母當(dāng)“媒婆”,也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違法。但他們的“包辦”和“強迫”隱藏在親情之下,令子女無法“反抗”,這也為子女未來的婚姻留下了不穩(wěn)定因素。如果父母關(guān)愛子女,就應(yīng)該多給子女制造社交機會,督促子女“走一走”“看一看”,讓他們自己尋找自己的幸福,子女若是領(lǐng)情,自己也會加以努力。
文/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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