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行業(yè)發(fā)展得太快了。在筆者印象中,共享單車的出現(xiàn)只有兩三年時間,而真正大面積流行還不到一年?,F(xiàn)如今,在大城市街頭,已隨處可見色彩各異的單車,以致于有段子說:“一位投資界非著名大咖在被問及對共享單車的看法時,沉思良久,然后淡淡地說,共享單車的發(fā)展瓶頸是,顏色不夠用了……”
玩笑歸玩笑,這個段子從一個側(cè)面印證了共享單車發(fā)展之神速,這也給政府部門提出了新的管理課題。據(jù)媒體報道,在上海,有5000多輛單車被扣壓在制造局路停車場;在成都,天府新區(qū)華陽街道辦事處城管辦對部分道路上的 “共享單車”進行清理搬離,引起公眾廣泛關(guān)注;在南京,有單車企業(yè)因為在停車示范點的“綠底白框”中刷上了企業(yè)的標志而被查處……
這些城市查處共享單車的理由很充足并且“正義凜然”,無非是亂停放、占道、影響市容市貌等。但在筆者看來,一律扣車、查處的做法有點簡單粗暴。作為城市管理者,政府部門既要看到共享單車存在的亂象,又要看到共享單車有效地解決了人們“最后一公里”出行痛點的積極意義。筆者以為,不論投放共享單車的公司是國企還是民企,政府部門都要把共享單車當(dāng)作“自家的孩子”進行溫情管理和有力引導(dǎo),既不能敵視,也不能輕視。
當(dāng)然,把共享單車當(dāng)作“自家的孩子”,并不意味著要過于溺愛和放縱,還是要加強對它的管理。作為一名騎行者,筆者對共享單車海量的押金的安全最為關(guān)心。有分析文章認為,如果一輛單車押金200元,平均有6-10個人把押金留在APP里,那么就有1200-2000元停留在這輛車上。除去購車成本,每一輛共享單車要從市場上拿走至少1000元。如果投放1000萬輛車,就是100億元的存款。如此海量的押金,究竟該不該收,收取的標準是什么,以及如何進行安全監(jiān)管,都是亟待政府部門解決的。此外,在使用共享單車時,需要把個人的姓名、電話等真實有效信息提交給車企,這些信息如何確保安全?
如果城市管理者對共享單車多一份共享精神,少一份敵視心態(tài),或許就不會出現(xiàn)如此多的“扣車查處”新聞了。城市管理者如果不能正視自己的管理缺位,而把共享單車的亂象一味地歸咎于企業(yè)和騎車人的素質(zhì),對共享單車行業(yè)的發(fā)展也是極為不利的。共享單車,需要政府、企業(yè)和騎行者個人等多方呵護,共享共治,才能走得更遠,更穩(wě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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