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步穿越秦嶺第一高峰鰲山和第二高峰太白山的路線在“驢友圈”中叫做鰲太穿越,今年五一小長假前后,陸續(xù)有來自全國的多支戶外隊伍試圖穿越鰲太線。
△資料圖:秦嶺鰲太線
然而5月2日,多個戶外團體在鰲太線穿越時,遭遇暴風雪,40人被困。陜西秦嶺應急救援中心4日接到太白景區(qū)求助電話后,展開搜索,截至目前,失聯(lián)的30多位驢友已全部找到,3人不幸遇難。
調查:選擇非常規(guī)線路 處于禁止登山期
鰲太線,是縱貫秦嶺鰲山與主峰太白山之間的一條主脈線路。由于海拔高、路況復雜,遇到惡劣天氣十分危險,但也正因為如此,這也是一條國內外專業(yè)“驢友”都向往去挑戰(zhàn)的線路。救援隊員判斷,穿越者失聯(lián)原因可能跟天氣有關。
目前,當?shù)叵?、公安以及救援隊組成的救援力量正在加緊搜救失聯(lián)人員。央視記者通過救援指揮部了解到,3500以上是缺氧環(huán)境,暴風雪又導致溫度和能見度都非常低,救援難度非常大。
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4月1日起,陜西省正式施行新的《陜西省旅游條例》,該《條例》規(guī)定,組織“驢友”探險要提前5日備案,否則要處以最高5000元罰款。本次被困人員選擇的是兩條非常規(guī)線路,需要穿越大量無人區(qū),而且這些線路從去年10月底到今年5月底,禁止任何人穿越,其余時間則需要提前向有關部門報備,獲得批準后才能登山。
觀點:
主張“驢友”自己承擔救援費用
網(wǎng)友:在沒有做好充足的準備的情況下,冒然選擇前往,傷害了家人,而且既然用了國家資源,就應該承擔費用,自擔后果。
網(wǎng)友:我還是支持有償,擅闖禁地是錯誤行為,應該對自己的過錯行為負起責任來。
主張政府買單
網(wǎng)友:不管是不是非法穿越,畢竟是人,有償搜救再好,還是要以人為本。
網(wǎng)友:在中國,有償搜救制度還很不成熟。公民遇險獲得救助,是一項基本人權,也是國民權利!
還有人認為,“有償救援”會助長“驢友”違規(guī)冒險的風氣,讓他們覺得只要出錢,就有人來搭救,結果是給搜救人員平添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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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搜索引擎輸入“鰲太事故”,結果觸目驚心事。面對生命的逝去,究竟“有償救援”服務在情感和法理上該不該存在?我們怎樣才能讓這項制度更合理呢?
法律角度:現(xiàn)實中的營救費用也多由政府來承擔
律師岳屾山表示,根據(jù)我國《旅游法》、《消防法》、以及公安部《110接處警工作規(guī)則》的規(guī)定,旅游遇險者的營救屬于政府的應盡之責,是在公共危機事件中所應該履行的義務,因此目前在現(xiàn)實中的營救費用也多由政府來承擔,暫時還沒有明確由旅游者自行承擔的相關規(guī)定。而這也引起了許多爭議,有人認為“出于對生命的尊重,政府動用公共資源去救助是必要的,也是必須的,這也是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但是不能讓公共財政為旅游者的錯誤行為買單”。
的確,很多旅游遇險事故的發(fā)生可能是由旅游者違規(guī)探險、亂闖旅游禁區(qū)、未按規(guī)定進行報備等原因引起的,從這一點來說,既然是旅游者自身的過錯導致了險情,耗費公共資源進行營救,那么他們就應該為自己的過錯負責,承擔一定的營救成本,不能全部讓公共財政為他們的犯錯行為買單。因此,我們需要盡快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戶外探險活動,明確救援費用承擔,不僅要避免公共資源的無謂浪費,更要盡量減少探險事故的發(fā)生,更好地保障旅游者生命的安全。
短評:督促“驢友”珍重生命才是根本保障
任何的救援措施都是事后補救的做法,要想讓生命得到根本保障,還是要督促“驢友”珍重生命。這一次的悲劇,“驢友”選擇的是非常規(guī)線路,在明確禁止登山期選擇穿越,釀成苦果。
面對大眾旅游時代蓬勃興起,“驢友”的沖動絕非一兩句宣傳就可以阻止,要想讓沖動徹底降溫,還需在法律上做出更明確的約束,督促“驢友”冷靜面對生命的抉擇。
搜救可以有償,生命本應無價。面對生命逝去,探討救援體系的話題,不是為了厘清相關部門和“驢友”的責任,而是為了避免下一次悲劇的發(fā)生。希望通過法律制度和救援體系的不斷完備,我們不再面對“生命之重”和“有償救援”這道選擇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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